也正是在这一时期,中国农村的民主政治悄然推进。在过去一直由上级任命干部的农村,以直选村干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逐步扩大试点范围。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村民自治正式步入法制轨道。
如今,中国60多万个村委会换届选举已进行了4至5次。安徽省知名社会学家王开玉指出,过去一些地方行政命令、简单粗暴的方式引起农民反感,现在通过村民自治方式,使群众真正有了当家做主的感觉,农村的许多矛盾和问题解决起来也容易得多了。
进入21世纪,综合国力迈上新台阶的中国,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开始实行“税费改革”。2001年,安徽省实施改革一年就减少农民负担17亿元,人均减负31%。
2004年中央政府的工作报告又宣布,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5年内取消农业税。2006年,中国实际只用了3年时间,让农民彻底告别了延续千年的“皇粮国税”。
2005年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共进一步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
曾经担任过小岗村村委会主任的严俊昌,如今有了个新的职务:小岗村事务管理委员会主任,忙着为小岗村的住宅改造、环境治理、文化生活、项目引进等决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