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发现,时下的贪官似乎都患了一个通病,那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或许是因为“自己人”,足以信任,即使“感冒”也传“自己人”。只有到了接受审判之日,瞟见一溜儿等待判决的全是“自己人”,这才悔不当初。
贪官连累的“自己人”主要有两类:一是与自己有亲缘关系且又同有“贪癖”的人。都说“一家人不讲两家话”,与这类人“共事”最保险,不会轻易反目,所以最易结成联盟。殊不知,“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越是“自己人”,了解的底细越多,一旦出现“意外”,怕就会“竹筒倒豆子”——和盘托出。为了推卸罪责,哪管什么亲缘关系,最终还是会分清彼此。比如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与宣城市委原副书记杨枫(姐夫与妻弟关系)、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及其子等等。二是与自己有权钱色交易的哥们儿、情妇等人,这类人带有“裙带”效应,一根绳上的蚂蚱,断不会出什么岔子。但世事难料,案发后还会因“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而“狗咬狗”被一锅端,此类案例也不在少数。
贪官大都精于算计,近来类似“出口转内销”的犯罪花招多了起来——原来将工程发包给外人,然后从中索贿受贿,但这样做风险较大,如今,这些人通过“技术”曲线处理,想方设法将工程揽到“自己人”手里,得了好处内部瓜分,有关部门和群众不易发觉。除非分赃不均而发生内讧去告发,否则很难撬开其口发现内情。种种高超的伎俩和手段使一个人由公仆到贪官或由贤内助到贪内助的“演变”并不需要花费多大的代价和成本,只需随心所欲就行。这就是近年来,在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家族、姻亲、哥们儿、情妇窝案、串案数量攀升,查处难度增大的主要原因。
俗话说:“聪明反被聪明误。”贪官忏悔时说的最多的两句话,不是“我被‘自己人’害苦了”,就是“我连累了‘自己人’”。笔者不禁要问,为什么深陷其中的都是他们“自己人”呢?恐怕还是要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吧。贪官这才发现贪婪成性的可怕后果,“利益共同体”起了关键作用,就连坐牢也捆绑在一起了,真可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有福同享”的美梦还没做好,转眼间就变成“有难同当”了。都是“自己人”犯的案,怎能连累到外人呢?
当前,反腐倡廉正在向纵深发展,党和政府的决心和力度很大,人民群众的信心很足,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正进一步得到健全和完善,老一辈革命家陈毅说得好:“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中国还有一句老话叫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义之财捞多了,心理负担加重了,终究会惶惶不可终日的。
奉劝那些至今还在自作聪明的人,贪腐之心不可有,害人又害己的坏事更不可做,切莫暗自侥幸,否则自食其果,到头来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