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9日电(记者郝亚琳)中国国家质检总局9日说,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防止动植物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质检总局日前制定并出台了做好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30条意见。
意见要求,质检各部门要坚持从源头抓起,通过全面实施注册登记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和完善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出口农产品产地检验检疫责任制度,建立企业诚信制度,以及建立安全隐患产品的召回制度,构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根据意见,要严把入境关口,通过完善风险分析制度,强化进口检疫审批制度,加强对进口农产品尤其是水果、大豆、小麦、饲料、种子苗木和活动物、木质包装等高风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建立进口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完善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制度,严格企业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和完善检疫处理制度,构筑外来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防控体系。
意见指出,质检总局将制定并发布《进出境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通过及时准确收集境内外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并研究提出应对建议,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上报制度,及时发布警示通报,完善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意见还说,继续加强信息宣传,用事实和数据说明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不断完善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是树立和维护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形象的保障。
意见称,加大对外交涉力度,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多渠道多层面开展工作是中国出口农产品遭遇技术壁垒时,维护中国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