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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正为物业税出台进行准备
2007年10月12日 21:12:2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刘琳、王宇)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12日在税务总局前三季度税收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 这位负责人表示,开征物业税政策性比较强,而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大、房地产产权管理情况复杂,因此要在立法前进行更多的研究,从技术上为物业税的开征做好准备。 物业税的改革工作关键在计税依据的调整,以评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对按评税价格计征物业税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加强了与有关专家及国际组织的合作、沟通、联系,并选择部分地区进行模拟评税试点,创建了符合国情的评税工作模式,开发了计算机评税软件,建立了政府部门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 从2003年起,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先后批准了北京、江苏、深圳等六个省市作为试点先行单位,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2007年又批准河南、安徽、福建、大连四个地区部分区域作为房地产模拟评税扩大试点范围。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记者 刘琳 王宇
编辑:
吕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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