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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积极维护农民工就业和土地合法权益
2007年10月14日 15:28: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记者14日从于济南召开的第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了解到,我国近几年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流转权益。 据了解,2004年至2007年我国开展了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分两期在北京、黑龙江、河北、山东等12个省市共选择了23个市、县作为试点单位。各试点地区从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劳动用工管理、社会保障、子女就学、服务体制、维权机制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试点和探索,特别是在加强劳务开发、完善工作体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我国还依法落实和维护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通过采取确权确股确利等方式,依法落实城郊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引导和支持各地开展调解、仲裁活动,初步建立了乡村调解、县市仲裁的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农业部坚持实行部领导定期接待信访群众制度,并对重要信访案事件实行督办。通过推广土地流转合同文本规范,完善土地流转登记管理,防止行政干涉土地流转等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土地流转权利。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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