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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举报银行经济案件 最高可获得奖励10万元
2007年10月17日 11:19: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今后,辽宁省银行业协会将直接受理商业银行百万元以上经济案件举报事项,并对举报人最高奖励10万,最低奖励5000元。 目前,辽宁省银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定《关于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举报经济案件奖励制度的意见》。此外,辽宁省银行业协会还印发了《辽宁省银行业协会受理举报商业银行案件及实施奖励制度》,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三项者可获得奖励:1.实名举报;2.经调查核实举报事实确凿;3.可有效防范、避免或减少银行经济信誉损失。 省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违法行为证据、举报的案件银行监管部门已发现或正在查处、被举报前涉案人已向有关部门“自首”的,对举报人均不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024-22532961;举报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8号;举报电子邮箱:xietiao@bankln.com
来源:
华商晨报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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