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莫丽娟 通讯员 穗法宣) 一伙男子与酒楼报案结怨后,纠集人马与酒楼保安斗殴,得胜后不罢休还放火烧死两名保安。参与这起纵火案的张大业昨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这一抢劫、绑架、盗窃、斗殴和纵火等暴力犯罪团伙的其余5名被告人,因抢劫罪、聚众斗殴罪、绑架、盗窃罪分别被判处8年至20年的有期徒刑。
拉帮结伙与人斗殴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8月7日,湖北人周文军(另案处理)被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东海海鲜酒家的保安员怀疑抢劫扭送到黄石街派出所。当天,周文军因证据不足被释放,周文军遂找到堂哥周红军、周护军(均另案处理)商量寻机报复。
同年8月9日晚上10点左右,周红军兄弟带了6个人,手持木棍多次到东海海鲜酒家员工宿舍追问张某下落。而此时,东海酒家保安队长刘某遂叫手下10名人员准备了铁管以防不测。当周红军等人宿舍门口时,双方一语不合即起打斗。一番“激战”,周红军等人因人少不敌,落荒而逃。
周红军随后通过霍振辉找来张大业等10余人帮忙,杀回保安宿舍,再次与10名保安互殴。因为人数上占优,周红军和张大业等人砍伤了两名保安队员后,将他们赶到员工宿舍。随后张大业与另一同伙用汽油纵火,导致保安黄某、李某两人被困房中活活烧死,另一保安被烧伤。
作恶累累被判死罪
2006年5月30日,张大业被警方抓获归案,审讯当中发现张大业作案累累,从2005年1月份到2006年3月份,其和另外5名案犯,在广州市区内到处盗窃、绑架、抢劫、聚众斗殴等无恶不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以放火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盗窃罪4罪判处张大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其他5名案犯则分别被判处8年到20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