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得知合肥市碧林幼儿园女教师滑雪萍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后,小志远的妈妈激动地对记者说,终于可以对儿子有个交待了。
今年3月1日,刚入园没几天的幼童小志远,在午睡3个多小时后窒息死亡。6月16日,在悲剧发生3个多月后,当时照看小志远的幼儿园女教师滑雪萍,到前期负责调查此案的合肥市公安局五里墩派出所打听案件处理情况时,被当场抓获。6月22日,滑雪萍经蜀山区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8月28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检方当庭提出滑雪萍未尽监护职责,应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滑雪萍和其辩护人则称,小志远是小班的孩子,滑雪萍是中班的老师,所以滑雪萍对小志远并没有看护义务,案发当时她是受小班老师之托哄小志远入睡及换尿布的。
昨日,法院在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时陈述了法庭查明的事实:碧林幼儿园系李某私人开办,未注册,滑雪萍为该幼儿园教师。在案发前的2月28日,园长曾召集教师开会,并说这学期由滑雪萍带中班,童某带小班,自己带大班。3月1日,因实际来该园的孩子较少,滑雪萍、李某、童某将所有到园孩子集中到一起并予共同看护。当日约11时30分,该幼儿园阿姨胡某给小志远喂过午饭后,将其交给滑雪萍看管。12时许,滑雪萍将小志远哄睡着后,未将其衣服脱去就放在了床上,并在其身上盖了一床被子。13时许,滑雪萍将小志远母亲带来的围巾当作尿布,给小志远换上。之后,滑雪萍、童某分别在房间内休息,未再查看小志远。14时30分左右,滑雪萍、童某一起喊小朋友起床,但两人未喊小志远,也未查看小志远的情况。直到15时30分许,童某去喊小志远起床时,发现其脸色青紫。随后,该园园长李某将小志远送至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滑雪萍作为幼儿教师,主观上明知自己应当认真履行看护来园孩子并切实保证其安全的义务,也明知不履行义务可能会发生孩子受伤害、死亡等危害后果;客观上,与案发当日中午,在看护小志远等人午睡时,疏忽大意,没有认真履行对小志远看护的责任,以致发生小志远在午睡期间口鼻腔受堵而窒息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予惩处。对于滑雪萍提出的自己无看护义务的辩解,不予采纳。遂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滑雪萍有期徒刑3年。
宣判后,滑雪萍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