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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写博客控诉老师打孩子 女教师状告家长诽谤
2007年10月18日 14:17: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日因一篇博客站在被告席上的学生家长为自己进行辩护 7月9日,本报以《家长写博客控诉老师点击过万》为题,报道了一位家长在博客中称:她8岁的儿子朱伟(化名)在河南少年先锋学校读小学三年级,由于在舞蹈课上做小动作扮鬼脸,遭舞蹈老师杨阳(化名)暴打和折磨,以致当场休克,后来又患上怪病。 这篇名为《跪求您救救我的孩子》的博客,引起了万余人的关注。不久前,舞蹈老师杨阳以名誉侵权为由将这名家长告上了法庭。昨日,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网络侵权案件。 起诉:这些侮辱性语言伤害了我 女教师要求家长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杨阳在诉状里称,在《跪求您救救我的孩子》的博客中,朱伟的家长朱女士多次使用“禽兽不如”“兽性”“丧心病狂”、“变态虐行”等词汇,对她的人格进行侮辱。 据了解,7月14日,杨阳已经被学校开除,但朱女士仍然不断对其进行语言攻击。不久前,杨阳以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将朱女士诉至金水区法院,称其行为给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使她身心受到巨大的伤害,要求朱女士立即停止对她名誉权的侵害行为,在其博客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金5000元。 杨阳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说,上舞蹈课,师生间发生肢体接触很正常。如果朱伟确实被杨阳殴打,朱女士可以报警,并采取司法救助措施,但是她却没有这样做。“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杨阳殴打朱伟的情况下,就在博客上公布这一事件,侵犯了杨阳的名誉权。” 辩护:这些词汇只用来生动还原现场 家长认为老师有错在先,写博客是为寻名医为孩子治病 进展:家长拒绝调解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对此,朱女士搬出了《辞海》,对这些词汇逐一解释:“兽性”,指野蛮。老师将学生打倒在地这不是野蛮吗?“变态虐行”,“变态”,指不正常状态,与常态相对,老师上课打学生,这是正常状态吗?“虐”指侵害,老师那样打我的孩子不是侵害是什么?! 朱女士说,她使用这些词汇,生动还原了事发现场,没有侮辱诽谤到杨阳,不存在侵权行为。而且,在文章中,她一直在杨阳的名字后带有“老师”二字,表明了她对杨阳的尊重。 她说,自己此举并非为了诽谤,而是为了将事情还原,便于寻找名医为孩子治病。况且,杨阳存在过错在先,也正是杨阳的过错行为引发了事态,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应该由杨阳自行承担。 庭审结束后,杨阳的代理人表示同意调解,但被朱女士拒绝。本案当庭没有作出判决。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来源:
郑州晚报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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