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山东省政府决定从今年8月下旬到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从11日起,山东省政府派出17个工作组分赴全省各市进行督查,其中,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饲料中的蛋白精、瘦肉精、抗生素等禁用药物,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是整治重点。
据介绍,此次农产品专项整治有三大重点。
首先从生产环节入手。将突出抓好水产养殖用药检查,查处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使用氯霉素等禁、限用药物行为;查处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检查蔬菜、茶叶、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农药行为;加快推进动物疫病标志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对未佩戴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严禁不合格生猪进入屠宰环节。
在农业生产投入品方面,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
在产品检查方面,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产地监测和对进入市场销售农产品的资质的确认。
为此,山东省各地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兽药和生猪生产整治、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六大行动。旨在通过这次专项整治,使我省大中城市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使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使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