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赚钱,湖北四名男子竟引诱三名女子到深圳胁迫其卖淫,其中两名女孩还是其中两名男子的女友。幸好其中一名女子坚决不从逃出报警,最终将这四名男子擒获。日前,此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7年4月下旬,张某、周某、杨某、赵某在湖北石首的一家饭店内边喝酒边商量带几个女孩到深圳娱乐场所卖淫,最后商定由周某、赵某等人去找女孩子,到深圳以后的一切事宜则由张某安排。随后周某、赵某说服了各自的女友王某、杨某一起到深圳“发展”,周某还让女友王某劝服刘某一起去深圳的酒吧里做“服务员”。几天后,一行7人在张某的带领下来到深圳市福田区下沙村某招待所。
安顿好以后,张某十分大方地邀请老乡们去夜总会唱K、喝酒。此时张某向同行的女孩们挑明了此行的真正目的——卖淫。得知刘某还是处女时,张某便许诺刘某可以从“卖处”所得中拿五分之一出来寄回家,被刘某断然拒绝。
张某恼羞成怒,指使周某、杨某、赵某去殴打刘某。三人对女孩们软硬兼施,威胁、引诱她们去卖淫,即使在面对自己的女友时也毫无恻隐之心。
据了解,三个女孩中最小的只有13岁,最大的也只有16岁,离乡背井的她们面对如此变故手足无措,其中两人只好同意卖淫,只有刘某坚决不从。趁张某等人看管不严,刘某逃出招待所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接报后,警方立即采取行动,在招待所内将张某、周某、杨某、赵某抓获。日前,深圳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将该四名犯罪嫌疑人起诉至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将于下周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