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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该不该照搬国际惯例 考量民生责任
2007年10月20日 09:33:3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闻背景 7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2.1%,创下2005年3月以来月度涨幅新高。该指数是怎样计算出来的?8月26日,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首次向社会公众解读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计算过程,并称房价不计入CPI是国际惯例。 金台时评 CPI不含房价考量民生责任 应当说,公众及社会各界对CPI不含房价的质疑由来已久,并一直强烈呼吁把事关民生的房价纳入CPI统计范畴。笔者觉得,其原因是,如果CPI统计不包含房价上涨因素,不仅与老百姓的实际感受产生明显差距,甚至会与民众生活变得日渐隔膜起来。 就目前而言,我国在CPI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中,食品权重是33.6%、烟酒及用品是14.4%、衣着是9%、家庭设备用品及其维修服务是6.2%、交通和通讯是9.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是4.5%、居住是13.6%。而美国的CPI是指包括200多种各式各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平均变化值。而这些商品与服务又分为8个主要类别及不同的权重。如住宅(42.1%)、食品和饮料(15.4%)、交通运输(16.9%)、医疗(6.1%)、服装(4.0%)、娱乐(5.8%)、教育和交流(5.9%)、其他商品和服务(3.8%)。 通过这一简单对比,我们不难发现,国内的居住类存在“两低”:即权重低、基数低。譬如,2006年城市居民居住消费仅为904元,从而居民实际与居住相关的费用在迅猛增长。另外,从更宏观视角来看,考虑到近年居民支出的“三大件”——购房、医疗、教育,可以看出,住房、医疗、教育支出的权重被严重低估。因此,一些主流经济学家认为,如果包括房价在内,目前中国的通货膨胀可能会更高,在一些房产价格飞涨的城市,真实通货膨胀可能达到两位数。 退一步说,即便房价不计入CPI符合国际惯例,也不尽合理。西方发达国家的劳动力迁徙自由使得租房比重,要高于我国许多倍,而我国在户籍、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属地藩篱的制约下,买房似乎成人们降低生活成本和安身立命的首要选择。以当前住房的虚拟租金来体现住房消费价格变动,无异于一叶障目,以偏概全。而在居住类价格中,包括建房及装修材料、房租、自有住房以及水、电、燃气等与居住有关的项目,计入了房价的外围数据。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独独把居民负担最重的房价这一核心指标拒之门外。 诚然,正如人们期望基尼系数成为政府决策参考的重要依据那样,公众也期盼通过CPI使政府了解民生状况,进而体现在公共决策和制度设计当中,让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令公众遗憾的是,目前的CPI数据犹如一道“玻璃门”,阻隔了民众的现实生活。可以想见,作为衡量通货膨胀的一项指标,CPI如果不包含房价在内,不仅会严重遮蔽物价水平,也不利于全面权衡整个经济运行态势,从而会影响到政府正确决策,影响民众生活。事实上,房价的居高不下以及服务行业产品价格屡屡上涨等不尽合理经济生活现象,眼下已开始全面显现。 辨析 CPI统计不该照搬国际惯例 在物价一路走高,CPI日益成为一个敏感民生数据的当下,再次听到CPI不包含房价属于“国际惯例”的解释,笔者不禁有些黯然。确实,房价不纳入居民消费价格,是通行的国际惯例,但问题是,从时下国内民生与房价密切而现实的关系来看,我们有通行这样的国际惯例的条件或者说国情背景吗? 我们知道,在那些市场经济发达、社会结构相对稳定的国家,房价之所以没纳入CPI,除了住房的投资属性外,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其住房交易主要部分是既有存量的买卖和出租,而非大量新楼盘的直接购买和交易。这种情况下,以租金为主来衡量CPI当然是恰当和符合其社会实际的。而我国住房市场的实际显然并不是这样的——在城市化加速推进、大量人口进入城市、社会结构迅速变化的环境下,消费性居住购房,实际上才是住房市场交易的主体。因为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事实上是融入城市生活的首要门槛。如此国情背景下,房价与民生状况无疑有着国外所不具有的特殊的密切、敏感的关联,是居民消费价格难以回避的巨大存在。 更不用说,当前我们的住房市场,在具体的市场品质上,还有许多更为特殊的“国情”。比如,租售比(房屋租金与售价之比)的严重脱节——国际上这个比例一般不超过1:200,而目前国内许多大城市却达到1:300,甚至更低。再如,房地产利润畸高的国情。在国际上,房地产利润率一般只有社会平均利润水平,但在我国,房地产却是公认的暴利行业,利润率超100%、200%实为家常便饭,乃至最近有开发商感叹:“现在楼盘的利润率,已经高到让我们不好意思的程度了。”如此多的国情横亘在前,令愈来愈多的市民陷入“房奴”式生存,不计房价的CPI国际惯例如何通行? 其实,仔细推敲一下各国CPI体系的细节,不难发现,其CPI构成分类、权重,事实上都是密切结合本国国情、民生消费实际而设计的,力求准确反映其国民的具体消费倾向或模式。比如,美国的CPI构成中,“食品和饮料”所占的权重就低于“交通运输”类。这样的CPI构成,显然是其他国家无法简单照搬和当做“惯例”通行的。 可见,即使在CPI统计上真有所谓的“国际惯例”,那么最大最高的惯例其实并不是诸如“房价不纳入居民消费价格”这样的教条,而是“确保CPI能切合自身国情、使之准确反映民生消费实际”这样的根本原则和方向。 反思 CPI“失真”影响决策效能 关心经济形势变化的居民大多知道,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由食品、交通、教育及居住等8个大类,并同时赋与其相应对称权重而构成的一个“篮子”,同时这个“篮子”的数据变动还是国家有关宏观决策的重要参考。 对此要说的是,虽然国外一般不将房价纳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之内,原因也的确是源于购房属投资而不是消费的缘故。但国外一些国家之所以如此做,原因是绝大多数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已纳入了社会保障范围。相比之下,虽然事实上国内购房行为确有投资和消费之分,但同样不能否认,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购房还是出于生活消费而不是出于投资盈利目的。所以,就CPI的真实性而言,由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国内国外同样的不将房价纳入CPI,可以说其在结果以及与居民生活真实性上的距离,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还有以CPI与宏观决策的关系看,由于CPI历来就是宏观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所以不难预见,如果CPI统计本身与社会真实生活存在一定差距,那结果不但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使指数扭曲,并且还可能由此影响到相关宏观政策准确性与有效性。可以说,这种指数“失真”对经济发展产生的负面放大效应,同样也是当前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虽然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的上述公开之举值得肯定,不过,这仍然不能打消社会对CPI本身的疑虑。因为,倘若一个失真的CPI以及与社会居民生活的差距,显然还不是一句“国际惯例”所能遮掩、所能解释的问题。 来源:
市场报
作者:
编辑:
侯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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