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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上“黑名单”的驾驶员不得再次聘用
2007年10月20日 09:01: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西安市交通运管部门将全面推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黑名单”公告制度,对发生较大事故且负主要责任上了“黑名单”的驾驶员,各客运、公交企业不得再次聘用。 据了解,西安市交通运管部门近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各企业严格驾驶员考核、聘用制度,建立健全驾驶员考核、聘用档案,经考核合格后,持企业发放的聘用证才能上岗公交车辆;落实营运客车驾驶员定车、定人、定线路的管理制度,对未经企业考核、上报备案的临时替班外聘驾驶员,坚决不允许驾驶营运客车;道路客运企业必须执行客运车辆运距400公里以上配有两名驾驶员、连续驾驶4小时必须落地休息的客运安全规则,严禁疲劳驾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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