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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开除公职者不得报考中央机关公务员
2007年10月20日 19:52:2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 魏武)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日前发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表示,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将组织实施2008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 根据公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7年中央机关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两部门表示,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记者 魏武
编辑:
吕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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