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鞍山市人事局获悉,鞍山市设立的大学生创业和就业援助资金已于日前启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即日起可以向人事部门申请。
根据鞍山市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实施“两项工程、一个计划”的意见》,鞍山市设立“大学生创业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资金”300万元,专项用于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
《意见》规定,创业资金主要扶持具有鞍山户籍、已申领《自主创业证》、毕业后2年内在鞍山市范围内开展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对于大学生申请并经专家评议可行的项目,扶持方式主要有无息借款、股份投资和贷款贴息3种类型。无息借款一般为2万元至10万元,3年内归还本金;股份投资以参股方式分阶段向企业注入资金,额度一般为5万元至20万元,3年内以股权转让形式退出;贷款贴息的贴息率不超过当期银行贷款利率,期限为1年至2年。
对于具有鞍山户籍、已在市毕业生管理部门登记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援助内容包括:对于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在其未就业期间提供不超过3个月的生活补贴,并确保年底前服从分配者全部就业;组织单位为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政府补贴部分见习报酬,并为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毕业生免费提供职业技能普惠制培训,并为参训毕业生提供交通补贴等。
鞍山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王宝柱介绍,鞍山市今后几年内每年将投入800万元创业就业援助资金,每年将有至少3000名高校毕业生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