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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英控告陈水扁与陈菊侵害名誉官司一审开庭
2007年10月23日 13:27:1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高雄市长选举官司,市长陈菊一审被判当选无效后,陈水扁及陈菊纷纷发言表达看法,国民党参选人黄俊英愤而控告两人侵害名誉,高雄地方法院昨天首度开庭审理,全案将于11月19日再开庭。 据“中央社”报道,高雄市长官司6月15日一审陈菊被判当选无效后,陈菊当晚召开记者会指称“贿选阵营赢了诉讼”,陈水扁也于6月17日南下高雄市召开记者会说“贿选的人还有再重选一次的机会吗”。 黄俊英阵营认为,陈菊及陈水扁的发言,主观上已把黄俊英认为是贿选,因此6月20日前往高雄法院提出民事告诉,向二人各求偿新台币500万和1000万元,并要求两人在平面媒体刊登道歉启事。 高雄法院昨天下午开准备程序庭审理,原告及被告两造律师各自陈述理由及意见,双方各自表述,并没有进行答辩及攻防辩论。 原告黄俊英委任律师何旭苓指出,走路工案经检方起诉已证明与黄俊英无关,但被告两人在记者会上的发言却明显诬指黄俊英是贿选的人,损害黄俊英名誉甚巨。 陈水扁委任律师顾立雄则要求庭上听取记者会上的全部译文,获法官同意,当庭谕令顾立雄三天内向庭上提出该记者会全文译文资料。全案将于11月19日下午2时30分再开庭。 来源:
中新网
作者:
编辑:
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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