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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基本医保新政实施 “三降一增”让职工受益
2007年10月23日 13:56: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从10月1日起,南京市实施新的医保政策,约70万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从中受益,相关就诊费用可以参照新标准报销了。为此,市医保统筹基金每年将多支付8000万至1亿元。新政策可概括为“三降一增”: 一降: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普降200元 医保参保人员如果患上高血压等“门诊慢性病”,原来看病需自付1200元后,方可享受医保慢性病补贴,这1200元被参保人员称为“起付标准”或“起付线”。新政策降低了起付线:在职人员由1200元降至1000元;退休人员由1000元降至800元;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由800元降至600元;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降得较多,由800元降至300元。这样,参保人员可提前享受医保对慢性病费用的报销。 二降:一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降低 这项政策主要是鼓励参保人员到二级及以下医院看病。据介绍,目前,南京市三级医院人满为患,有的三级医院的病区,连走廊上都架起病床,病床利用率超过100%。而二级及以下医院病床利用率只在50%左右,医疗资源大量闲置。新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到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在二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由750元降至650元;在一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由500元降至400元。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30%,但最低不得低于150元(原规定不得低于300元)。 三降:一二级医院住院自付比例降低 这项政策也是鼓励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看病。新政策具体规定为:参保人员在二级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由起付标准1万元、1万元以上至2万元、2万元以上至4万元的12%、10%、6%,分别降至10%、8%、4%;在一级医院住院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也由原来的10%、8%、4%降低2个百分点,分别为8%、6%、2%。 一增:退休人员账户年划账最低600元 退休人员账户里的钱,是按上年度月平均养老金5.4%划入的,以支付其日常门诊费用。但有部分人退休较早,退休工资较低,按养老金比例划入账户的金额较少。新政策规定:退休人员年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不得低于600元,低于600元部分由市医保基金补足;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年划入账户的金额不得低于720元;建国前工作的老工人年划入账户的金额不得低于840元。低于以上标准部分由市医保基金补足。
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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