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研究生导师招生数量,硕士生导师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人,博士生不超过2人;两院院士、长江特聘教授等120位博导,可以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90%硕士生、100%博士生将获基本助学金,冲抵全额或半额培养费……浙江大学最近宣布,对今年研究生招生制度、奖助体系等多方面进行改革。
作为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高校,浙大此次改革旨在建立以科研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导师负主责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在奖助体系上更加侧重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并扩大学院和导师在研究生选拔、培养研究生上的自主权。
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规定,导师指导研究生应保持合理规模,保证有充分的精力培养每位研究生。硕士生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人,博士生一般不超过2人,包括免试生、直博生、提前攻博生等。院士和长江学者、求是特聘教授、优博论文导师可适当增加名额。从2008年春季开始,列入今年浙大招生目录的两院院士、长江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优博论文(含提名奖)指导老师等约120名博导,可以以自主招生形式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而在研究生奖助体系中,也将打破以往“大锅饭”、“一刀切”的形式,依据研究生的学业基础、培养潜质、综合表现及经济条件进行分配。今后,100%的非在职博士生可获得一等基本助学金,冲抵全额培养费;90%的非在职硕士生可获得一等、二等助学金,冲抵全额或半额培养费,其等级在研究生复试时申请并确定。
研究生入学后,还可申请岗位助学金用于生活费,包括研究生通过承担研究助理、教学助理和管理助理等工作获得岗位酬金。学校每年面向研究生设立220个固定助管岗位和375个助教岗位。70%至90%的硕士研究生可以获得助研经费,一、二、三等奖分别为每年9600元、8400元、7200元左右。博士研究生可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为每年18000元、14400元和12000元左右。(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