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昨日表示,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尹成基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还介绍说,将把在城镇长期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在党的十七大闭幕之际传出这样的信息无疑是令人鼓舞的,毕竟这是关注民生的一种体现。然而,我们要把这一愿景变成现实,依然是任重而道远,眼下甭说是农民工养老的困局亟待破解,就是一些城市里的人群也没有很好的落实,在一些企业,甚至是一些事业单位也没有做到“全面覆盖”,有的企业和事业单位无视国家法律,只管用人,就是不要给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以致出现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临时工”,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文明社会的悲哀。
我国的《劳动法》是制约企业用工制度的根本大法,可是这个大法又有谁去认真执行了呢?这些年不知是我们的劳动监管部门人手不够还是另有隐情,使得这一问题越发突出,甭说私营企业,就是一些国有企业甚至事业单位也同样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按说,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是制度比较健全的单位,他们理应成为模范执行劳动制度的楷模,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这些单位尚且如此游戏法律,私营企业的用工制度可想而知。
构建和谐社会利不开公平的支撑,一个国家也好,一个单位也好,如果没有公平的支撑,和谐社会何谈只有?就一个单位而言,同样是在为社会的发展作着贡献,同样是在为单位增加着经济你效益,在分配制度和养老保险上却认为地分成三六九等,这样做公平吗?一方面,所谓的在编人员分享着体制的快餐,干多干少一个样,甚至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捣蛋的,各种“体制福利”一样不少,享受福利分房,享受公费医疗,享受各种养老待遇;另一方面,那些所谓的招聘人员却遭受着另一种不公平的待遇,除了那点可怜巴巴的基本工资外,其他的“免谈”,如此,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吗?
关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他们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问题,反映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但是,在当前尚未解决城市人群合法权益的背景下,谈这样的问题,未免有些遥远。农民工是一种弱势群体,那些城市里没有各种保险待遇的人群难道就不是弱势群体吗?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值得关注,城市里那些没有办理各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群同样值得关注。
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单考量着一个国家的民生状况,同时也在考量着一个政党的执政智慧。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提出了建立全民医保的要求,在近下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也提出了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的制度设计,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关注民生的可贵情怀。然而,要真正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依然任重而道远。当前首要的是要清除体制性障碍,别再人为地制造各种人等歧视,这不是文明社会应有的品质和属性。
全民养老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我们不能总在人们的等待中生活,必须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完善社会保障,别再让人们在遥遥无期的期盼中遭受煎熬,可以说,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全民医保离我们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