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 王岩 孙宇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今天第二次审议禁毒法草案,草案二审稿把公安机关负责的隔离戒毒和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的劳教戒毒合并为“强制隔离戒毒”,统筹整合国家戒毒资源,实行统一的戒毒体制。
据悉,对于戒毒体制,各方一直存在两方面意见。有常委委员和专家认为,将完整的戒毒过程分为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实施和管理的两个阶段,不利于戒毒资源的统筹配置和合理使用。但也有人认为,现行戒毒体制已实行多年,如何改革还需进一步研究,目前还是维持现行的戒毒体制较为稳妥。
法律委经同其它有关部门研究认为,从整合戒毒资源、提高戒毒效果考虑,应对现行的戒毒体制进行改革,实行统一的强制隔离戒毒体制。
“但是,这项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确定具体方案,有步骤地推行。” 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员洪虎说。
草案二审稿把“隔离戒毒”和“强制性教育矫治戒毒”统一规定为“强制隔离戒毒”,并规定期限是一年至三年,其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草案对国家现行的一些戒毒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方针、经费保障机制等也作了进一步的完善。
禁毒法草案是二00六年七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议案的,并于同年八月进行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