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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公司要为临时工缴住房公积金
2007年10月24日 17:07: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23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调,要求今后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房产中介等单位,都要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临时工也纳入到缴纳公积金的范围。 据了解,目前北京的物业服务公司为正式职工缴存了公积金,但临时工并没有缴存。同时,北京市公积金中心还指出社区专职工作者、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也应为临时工缴纳公积金。 《关于促进在京物业服务及相关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的是在北京的物业服务公司、拆迁、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开发、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房地产测绘、建筑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通知要求,这些单位应为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城镇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这意味着单位聘用临时工,也要为其办理公积金。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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