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决定,俞正声同志兼任上海市委书记。在10月27日举行的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大会上,俞正声特别强调“充分发扬民主”和监督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他说:“希望同事们监督我,在廉洁问题上发现或者听到,无论是我、我的家属、我的亲友,请你们告诉我,讲得对我会改正,不符合实际的,我也会告诉大家实际情况,希望大家认真贯彻、严格执行中纪委绝不容许给领导干部亲属特殊照顾的决定。”(10月29日《新快报》)
近年来,在履新或公开场合明确表态“请监督我”的“一把手”日渐多了起来。2005年3月,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市委工作会议上郑重承诺:“在深圳,请首先监督我。”为此,李鸿忠对自己提出三条“硬约束”——市委班子团结搞得好不好,我负主要责任;深圳的党风廉政建设搞得好不好,我负主要责任;干部任用是否公道正派,我负主要责任。如今又见俞正声叫响“请监督我”的执政宣言,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自己、管好下级、管好亲属的决心跃然纸上,令人击掌叫好。
俗话说得好,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把手”在一个单位、一个地区居于重要位置,发挥着关键作用,其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风险也越大,因此对其要求就要更高、监督就要更严。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一把手”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走得端、行得正,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能够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能够首先不做,就会“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群众信任、下级服气,往往能带出一支过硬的队伍。反之,则是“头羊迷途,群羊难返”,往往会影响一个班子,带坏一支队伍,影响一方风气,贻误一方事业……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一把手”对自己的要求是很严格的,他们欢迎监督,也主动接受监督。但也有部分“一把手”在监督的问题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三易三难”,即一段时间自觉接受监督易,仕途上长久自觉接受监督难;不当“一把手”时自觉接受监督易,当上“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难;无关大碍的事情上自觉接受监督易,“伤筋动骨”的事情上自觉接受监督难。更有甚者,视监督为洪水猛兽,对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认为是党组织不信任自己;对领导班子内部同志之间的监督,认为是跟自己过不去;对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认为会使自己丢面子、失威信……
多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证明:自我放纵、不受监督、拒绝监督的权力必然会被滥用,滋生权力腐败。十六大以来,仅查处的省部级高官就达16位之多,这些落马贪官之所以陷入迷途,走上违纪违法、自毁前程的道路,固然有其自身思想水平、品德修养等方面的问题,但缺乏有效的监督、不自觉接受监督、想方设法逃避监督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不少案例中,一些“一把手”专横跋扈,财务一支笔,用人一言堂,人权一把抓,谁监督他,就给谁穿小鞋,搞打击报复。结果,不仅自己身败名裂,也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当前,“请监督我”还没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部分干部已经习惯了“唯上”、“唯书”,在监督“一把手”时惟恐偶有冒犯而唯唯喏喏。这就要求我们的“一把手”在思想上提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经常审视自己,检查评判自己,及时拂去自己思想上的“灰尘”;在行为上当勤政、廉政的榜样,做到淡泊明志,宁静致远,耐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管得住身手,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人格魅力去影响“身边人”;在工作上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和细则,保证权力运作的规范性和依法行政的权威性,防止滥用权力和权钱的“幕后交易”。
要使“一把手”吁请他人对自己进行监督落到实处,还必须大力实施“阳光工程”。窃以为,在当前体制下,除涉及保密内容外,在重大决策、选人用人、政府投资、招标采购、绩效审计等诸多与“一把手”有关系的问题上,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凡能公开的一律向社会或在本单位公开,让百姓不仅“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期盼更多的“一把手”像俞正声、李鸿忠等同志一样,在行使权力时慎初、慎微、慎交、慎欲、慎独,做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和谐的模范,做反腐倡廉、干净干事的模范,做公道正派、任人唯贤的模范。不仅要有主动请百姓对公权力实施监督的勇气,敢于理直气壮地向全社会喊出“请监督我,向我看齐!”的口号,更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监督什么”和“如何监督”的难题,让公众能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大胆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