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8月7日受审时,法庭上的孙凤祥曾表示公诉人宣读的犯罪事实都存在,但自己还有很多社会责任,而且还年轻,可以为社会做贡献,希望得到从轻处罚。记者 杨帆 摄。图片来源:辽沈晚报
孙凤祥,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委员会委员、沈阳市浑南新区浑河堡村村委会主任等职务。曾被授予沈阳市劳动模范、辽宁省十大诚信企业家称号。(资料图片)
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万元人民币。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贪污罪、挪用资金罪对沈阳凤祥集团原董事长孙凤祥作出一审判决。
今年49岁的孙凤祥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小本生意起家,逐渐创办了实力不俗的民营企业沈阳凤祥集团。因涉嫌犯罪,去年5月孙凤祥从加拿大回国投案。今年5月和8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孙凤祥案件。
法院查明,2003年4月9日,孙凤祥利用担任沈阳市浑南新区五三乡浑河堡村村委会主任、协助政府从事绿化用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的职务便利,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反规定,采取降低安置补助费标准、虚列工程费的手段,贪污征地补偿款1000余万元。
此外,2002年5月30日,孙凤祥派人以浑河堡村村委会的名义,书面向浑南新区政府申请9户被动迁居民的安置补助费161万余元。后其挪用这笔资金用于沈阳凤祥集团的日常经营活动。据新华社
有消息称孙凤祥家人提出上诉
昨晚,记者得知此消息后立即拨通了孙凤祥代理律师杨某的电话,但除了表示这个消息的准确外,他拒绝回答其他问题。
随后,记者拨打了孙凤祥大儿子的电话,但连续几次都无人接听。在一个小时后,他给记者回了电话,但他称自己在外地办事,最近一直没有在沈阳,所以对家里的事并不清楚。当记者将中法的一审判决告诉他时,他并没有作出任何评论,表示等回家之后再详细了解。
有知情人表示,孙凤祥的家人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但无论是孙凤祥的儿子还是代理律师都没有证实这一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