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工作是党的代表大会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完成党的组织建设的关键步骤。中国共产党历次党代会的选举,都对党的发展至关重要。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被称为是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最重要的一次代表大会。与前几次党代会相比,七大以精诚团结方式进行了广泛的民主选举,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这次党代会的选举工作,经过了长期的酝酿和准备,按照民主程序,顺利选出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保证了革命形势不断走向高涨。
一
中国共产党从1928年召开六大,至1945年召开七大,期间经过了17年时间。在这17年中,党不断发展壮大并走向成熟,从政治、思想、组织等各个方面为七大的召开做了长期而充分的准备。
党中央对代表的资格要求和各地区代表的名额分配,都做了明确规定。1938年11月6日,中共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召集中共七大的决议》,规定:各地参加大会代表的名额,依照各地党员的数量、质量和各地在抗日战争中作用的重要性来分配。
1939年6月、7月,中央书记处接连发出关于召开七大的第二号、第三号通知,其中,第二号通知对代表资格的要求做了明确规定:要慎重选择代表质量,政治上绝对可靠,党龄在1年以上,真正能代表该地组织、反映该地工作的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20岁以上。“选举或指定代表时,要加紧提高警惕性,精密地考查人选”。关于代表成分的分配,依照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尽可能使工人占20%,妇女、青年占10%,并提出要注意代表的质量和当地党的具体情况,要郑重选择,不得滥竽充数。中央第三号通知要求,各地选举代表除应注意中央第二号通知之原则外,同时应注意选举当地有信仰的党与群众领袖。各地除照数选举正式代表外,并应选出1/3的候补代表(总数为150人)。遇到正式代表因工作不能出席时,候补代表可按次递补为正式代表,未得补为正式代表的候补代表亦可出席大会,但无表决权。中央决定,七大代表名额产生的主要原则是,按照各地党员的数量、质量、环境、交通等条件来决定。1939年,北方局、华中局、陕甘宁、八路军、新四军等各有正式党员20.2万、4.67万、5.6万、9万、1万名,要求选出的七大代表名额各为74、50、100、95和50名。
此后,各地开始了选举七大代表的工作,在选举时,各地按照1938年11月的决议来执行,除了某些因环境关系不能进行民主选举的地区外,尽可能做到用民主方法选举代表。按照文件精神,各地选举代表,曾出现了民主选举和领导指定两种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队,基本上采取了民主的方法选举代表。地方上,由各省或区代表大会选出代表;在部队,则由八路军、新四军师的党代表大会或支队党代表大会选出。
以中央直属机关的选举为例,中央直属机关的代表由中央直属机关直接选举产生。据七大代表回忆,“中央直属机关选举前,中央组织部分析研究了各单位的情况,考虑哪几个单位可能选出几名代表,再由这些单位去民主选举。能否选上,是正式的代表还是候补的代表,完全由票数的多少来决定。后来选举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也是这样,严格按照选票的多少入选。七大的选举完全是民主的,选举人、被选举人互相都认识。”这种用民主方法选举代表的方法,充分体现了民主选举的精神。与此同时,其他地方党组织也先后召开党代会,选举七大代表。
因为党代会的代表,一般按党员的数量、比例和质量产生,那么在确认中央委员的代表资格时,往届中央委员如果全部由中央直属机关选为代表,就会导致代表比例过高。针对这一情况,中央就将六届中央委员分配到不同的区域,由各地推举产生,并确认其代表资格。1939年,中共中央明确规定了中央委员所应当选的区域,如八路军党员代表大会须选朱德、彭德怀、毛泽东、王稼祥为七大代表,冀晋豫区须选张闻天、杨尚昆,冀察晋边区须选陈云、关向应;南方局须选周恩来、秦邦宪、凯丰、吴玉章,中原局须选刘少奇、董必武;新四军须选项英、邓发,东南局须选陈绍禹(王明)、任弼时,山东须选康生,陕西省党员代表大会须选李富春,边区党员代表大会须选林伯渠、李维汉、张浩,等等。将中央委员分配到各选区,从而保证了党的中央委员参加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