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日电 11月1日上午10时,公安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通报贯彻《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的有关情况,并就有关奥运会期间的集会、游行、示威等问题答记者问。
有英国记者提问说:《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不包括抗议,我想问一下,为什么不包括抗议?关于和平抗议是不允许的吗?奥运会即将到来,可能要有很多和平的抗议,公安部怎么处理?是不是要跟国际惯例接轨,还是有自己的政策?
公安部发言人武和平回答说:“北京奥运会确实是举世瞩目的国际体育赛事,中国警方依法担负和履行对北京奥运会的安全保卫职责。奥运会期间,中国警方也将严格地依照中国法律和国际惯例,依法保护北京奥运会的安全顺利进行。任何组织或个人在北京奥运会期间举行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对于合法的活动,警方将依法予以保护。对于非法的活动,我们警方将依法处置。”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也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民主的国家,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这是《宪法》规定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一个法制的国家,1990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集会游行示威法》,同时也有实施条例,对你讲的抗议活动做了明确的规定。
他说,公民要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进行申请、依法审批。经过依法申请、依法审批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进行。集会游行示威的组织者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维持集会游行示威的秩序。我们的法律规定得比较明确,所以我愿意解释一下这个法律。
他指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不是对集会游行示威进行管理的法规,而是对文化、体育、商务等其他群众性活动进行安全管理的条例。应当说这两类活动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不同,按照不同的法律进行调整。 (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