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订阅本频道的头条新闻
 24小时热点  
·近8万新闻记者已换新记者证
·专家:针对差异细化碘盐标准
·美女保安将服务国庆安检
·18位老战士将参加国庆游行
·长沙发322个工种工资指导价
·河南监狱设服刑人员改造基金
·虚拟货币交易成色情网站动向
·两地车祸不同判 法官也纠结
·广东严查酒驾 一夜拘留78人
·青藏铁路查出1.28亿假发票
 科学·探索·轶闻 更多
英雄纪念碑曾欲在碑内装电梯
·中国9大城市娶老婆成本
·陈独秀拒绝共产国际经费援助
·毛泽东亲自参加的悼念活动
·重庆连发地产窝案:五厅官落马
·"白宫"楼举报人狱中蹊跷死亡
 人物语录 更多
洪晃生父:章含之有外遇在先
·76岁李宗仁与胡蝶27岁女儿的忘年恋[图]
·开除刘少奇党籍 谁唯一没举手?
·谁是毛泽东的“双儿女亲家”
·揭秘:毛主席像章怎样从“狂热”到“制止”
·毛泽东的烟瘾:烟龄长达六十三年
·【中国·面孔】之悲情农民赵作海
·【中国·面孔】之“房产大炮”任志强
·【中国·面孔】之文强黑与白
·【中国·面孔】之冷血屠夫郑民生
·孟学农两度去职低调复出 曾赋闲一年远离公众视野
 English News More
浙报集团系列数字报刊
浙江日报 | 钱江晚报 | 今日早报
美术报 | 浙江老年报 | 城市假日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时政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国家人口计生委:不得强令流动妇女返乡做孕检

  近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布《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规定现居住地计生部门不得强令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不得跨省设立管理站开展孕检和乱收费。国家人口计生委将展开严厉查处和公开曝光工作。

  按照10条便民措施,现居住地需为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农民工提供国家规定的计生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和生殖健康检查。在其集聚的社区、企业和集贸市场设立标识明显的计生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主动送服务、送药具上门。在向流动人口户籍地通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检查情况等信息时,现居住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应逐步取消由流动妇女本人邮寄报告单的方式,改为通过全国流动人口计生信息交换平台网络传递,减轻流动育龄妇女的负担。

  对流动人口和农民工的户籍所在地的人口计生部门,便民措施规定,应简化办事程序,免费为流动人口和农民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严禁在办理证件时搭车乱收费。(记者宋合营)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