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404 Not Found |
法官遴选日臻完善 安徽两名律师就任法院副院长(2)
2007年11月05日 13:51:1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对律师的“放宽” 对王时银和朱云飞两名律师能通过公开选拔模式担任地市中级法院领导职务,更多业内人士羡慕的同时,流露的是对律师前景的期望。 “十七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始对律师引起重视,而把律师业作为社会主义新组织成员,也引起人们对律师地位的重新审视。应该说,律师的发展前景被放宽了。”安徽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安徽律师》主编邓生苗说。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这几年都对律师参政给予了宽松条件。这次能够获得这个机会,更说明了这一点。”王时银认为,这次的机会非常难得。 2007年4月9日,安徽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则选拔公告隆重发出,随后,该公告被刊登在4月14日和16日的《安徽日报》及先锋网上。 “这不是安徽省第一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对于这种招考领导干部的模式,安徽人并不陌生。自从1995年安徽首次实施公开选拔制度起,本次已经是第十一次面向社会招考党政领导干部。 在当时专门召开的会议上,安徽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段敦厚指出,第十一次的公开选拔,共有21个副厅级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职位和10个处级党外干部职位。 但此次既不为“先”,也不为“多”的公开选拔,却一度引起安徽省法律界的轰动。 “这次的公开招考,与以往很多次一样,提供有法院、检察院领导的职位,但吸引我的是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同,这次政府的招考条件明显偏向于律师。”王时银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2004年,安徽省组织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对应考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职位人员的限制条件,除了学历或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正常要求外,“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担任法官和检察官必须具备的条件。” 但在2007年公开选拔的公告中,却多出一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报考本职位,并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且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1年以上。” “招考条件一出,对我们律师来说确实具有吸引力。”入围但最终落选的安徽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段瑞强告诉记者。 作为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是负责人,他虽然仅有6年的从业经历,但却具备三级职称,符合资格条件。 “这次很多律师都参加了,我也是抱着参与的态度去尝试一下。”他对这个与以往不同的资格条件,唯一的肯定词是“放宽”。 “放宽的另一个体现,是严格。”根据王时银的描述,每一关考核,都执行严格的程序,每次担任考核的人员也不同。“律师虽然交际广泛,也具备法律业务知识,但与本行业内的行政机关人员相比,还具有天然的‘劣势’。但严格的考核程序,完全靠自己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个人能力的发挥,排除了本系统内人员‘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可能。” 对于这种放宽的政策,邓生苗秘书长非常肯定:“这两年,安徽确实加大了对律师参政的放宽条件。现任的省高院副院长汪利民就是律师身份,通过公开招考成为司法机关高层领导的。” 律师?公务员?身份的抉择 尽管王时银和朱云飞以律师身份进入中级法院领导层引起众多业内人士“追捧”,但现实中并非所有人都赞成这种身份转换。 就在两人就任副院长的报道见诸网络时,一份关于法律人士职业选择的调查问卷出现在葵花法律论坛上,名为“一份让所有司考人都为之心动的调查问卷”:“假设有两种职业供你选择,一是进法检系统做公务员,月收入可能五千(因为各地工资水平不同);二是做律师,月收入可能过万,也可能几百甚至没有。以上两种职业都受人尊敬,前者不仅如此,而且高高在上,在某些时候是一种权力的象征。后者虽然不能相提并论,但很可能前程似锦、腰缠万贯,也可能为柴米油盐而劳累奔波。” 调查的参与者非常踊跃,截至目前的结果是选择法检系统做公务员的占26.67%,选择律师职业的占73.33%。 “律师更自由,具有挑战性,收入也多。”这是选择律师职业的大部分人的想法。 “律师现在难做啊,没有几年的锻炼,别想着月收入过万。”有人也现实地提出了当前律师业内存在的分化情况。 对于不同的观点,王时银有自己的看法:“从收益上讲,现在律师业内两极分化情况严重,特别是在大城市。有名气的律师,确实收入颇丰,但更多的年轻律师,还是停留在积累经验过程中,花费不少但收入不多,有人甚至难解决‘温饱’。‘二八定律’可是业内人熟知的。” “应该说,选择律师还是法检系统公务员,并不能单纯地从经济利益考虑,两者之间的互通才是一种比较完善的状态。这是一种法治环境完善的必然趋势。”王时银介绍说,中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大量的法官转行律师,但在美国、日本等国家,则是律师转任法官,许多法官在任职之前都担任过律师。 有学者指出,在美国,相当多数的律师担任政治要职,几乎45%的美国制宪者是律师,大约65%的参议员和超过一半以上的众议员是律师。所有的法官都由律师担任,他们解释和实施国家的法律。在律师范围内是不存在权力分离的…… 对此,邓生苗秘书长表示赞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健全,社会对律师的重视程度在逐年增强,从中央到地方都给予政策,放宽律师转换到各行业的门槛。尤其是十七大以来,对律师业是社会主义新组织的定义,再度让律师的地位有所提高。” 据统计,安徽省已有100多名执业律师通过公开选拔和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形式,积极参政议政。最高人民法院也开始从律师事务所引进优秀律师进入司法高层。 “但真正让律师达到与各行业之间的自由转换,做到全面参政议政,这需要一个过程。” 邓生苗说,自从法官遴选制度推行以后,律师与法官的角色转换一改往日单一的模式,律师通过招考进入司法机关的机会也在逐渐增多。“以后,律师通过考试担任各级法院领导的例子将更普遍。”(郭新磊) [上一页] [1] [2]
来源:
中新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
404 Not Fou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