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日前在执行一起当事人凭劳动仲裁裁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时,被执行人北京德众万全药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被法院处以3万元罚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法务部职员那某也被司法拘留。
今年7月,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吕女士与德众万全药物技术开发公司劳动争议案作出裁决,责令德众万全药物公司支付吕女士工资及经济赔偿金共计2500元,并为吕女士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裁决生效后,德众万全药物公司未履行义务,吕女士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德众万全药物公司法务部职员那某到法院领取了执行通知及办理人事档案转移的相关表格,但在支付工资及经济赔偿金后却迟迟不予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为此,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劝说其履行义务。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那某一直以种种理由不肯履行义务,该公司的相关人员在法院传唤其法定代表人到庭时,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鉴于此,海淀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人员日前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及法务部职员那某带回法院,对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并对该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第二天,该公司便乖乖履行了义务。(记者 张蕾 通讯员 王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