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张榕明5日表示,今年民建中央组织的一个近200份问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的税费负担仍然过重。(《第一财经日报》11月6日)
应当说,民建中央调研组出炉的这份有关非公企业税负调查报告,很客观,也挺真实可靠。近年来,非公制经济无论是规模上、总量上,还是在税收和效益上,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由于税收制度设计上的不合理,尤其是税负过重,严重制约了其健康发展。
不过,笔者认为,现在影响非公制企业健康成长的并非是税费负担一方面,而背在其身上的“制度性包袱”,要远比税收负担沉重的多。税负过重可以通过税收政策调整,来减轻负担,可要想卸载“制度包袱”,那却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非公有制企业身背在肩的“制度包袱”,之所以沉重无比,难以解脱,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因素:一方面,公共政策的摇摆性和不确定性。放眼银行、民航、电力、电信等多个领域,国家在鼓励非公制企业发展壮大方面,而又对非公制企业心存“戒心”。与此同时,制度性“玻璃门”,更让非公有制企业矮人一头,甚至低人一等。尽管“非公经济36条”明确规定“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但金融服务、石油等行业,在对外资敞开大门之后,仍然对民间资本进入人为设置门槛。上半年国家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了“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强调归强调,重申归重申。非公制企业的国民待遇,犹如纸面上画饼——中看不中用。
正是由于“制度性包袱”的存在,非公制经济生存变得日益艰辛和困苦。从前两年春秋航空公司推出一元票价,遭当地物价部门重罚,再到今年的民营油企纷纷屈辱“卖身”。非公有制企业一再被打压的事实充分证明:民营企业要想生存下来,要想打入垄断行业“内部”,简直比登天还难上加难。
可以想见的是,在这种制度环境“熏陶”下,非公制企业似乎变成了永远长不大的“小男孩”,其成绩单也在稳步下降。有数据显示,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缩水”81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35万户;2006年,全国个体工商业总产值10731.6亿元,比上年增长9.4%;销售总额25489.5亿元,下降2.9%。(《中国青年报》5月7日)
因此,笔者觉得,要想减轻非公制企业的税费负担,并非高不可攀,从国家即将实施的内外资统一税率就是明证。相反,要想卸载非公制企业身上的“制度包袱”,的确需要费一番思量。一方面,行业管理部门要革新传统观念,不要前怕狼后怕虎,视民企为洪水猛兽,甚至出台相互“掐架”的公共政策。另一方面,要逐步消除垄断利益的存在,惟此,才有可能消除让垄断组织无情排斥民企的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