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是不少政府部门的积弊,不但严重影响了党风政纪的尊严,而且给国家造成了极大浪费。有数据显示,中国公款吃喝开支1989年为370亿元,1990年达到400亿元,到了2005年,竟达到6000亿,是国防开支的三倍。对于愈演愈烈的吃喝风,各地确实想了不少办法,但收效有限。日前有媒体报道,河南汝南县对付公款吃喝,出了一个“妙招”,该县从今年3月开始,不定期组织纪检人员与公安干警组成联合小组,带上摄像机,悄悄地前往各大饭店,进行检查拍摄。据说此举的效果非常好,该县公款吃喝的歪风大半年来,得到了有效遏制。
不知实际效果到底有没有当地官员介绍的那样神,但细细思考,其实不难发现,这样的做法其实并不强,而恰恰是一种示弱表现。
现场检查拍照,从法律上讲,很容易侵犯到当事人权利。对于同在饭店就餐的普通食客,显然也是一种干扰,影响了他们就餐。而且对饭店的正常营业,也造成了不良影响。报道说,由于纪委白天黑夜不定时检查,让整个县城的高档餐饮行业心惊肉跳,在城中心,相继关门的酒店就有很多家。
对于吃喝,拍摄检查其实只能抓到吃喝现场,但对于是否公款吃喝,却很难认定。公职人员下班之后,也是普通百姓,也有吃喝玩乐的权利与自由。一帮同事下班后聚餐吃饭,如果是自掏腰包,那也是人之常理,与党风政纪绝无关系。这样的情况下,有关部门进行干涉、拍摄,显然是不合适的。退一万步讲,即使是真的公款吃喝,看你检查的来了,人家自掏腰包买单,不拿回去报销,你一样难以抓到其公款吃喝的把柄。
纪检监察部门,在党员干部中应该树立威信,维护党风政纪的尊严与威慑力。公款吃喝,无论怎样,都是不正之风。对于不正之风,相关部门的做法应该是严厉监管,理直气壮地查处和纠正。正邪不两立,纪检监察部门对于不正之风,应该是一种猫抓老鼠的正常之理,而不是狐狸偷鸡,趁着夜黑。
想出偷拍的办法,不管效果如何,显然都是把党纪和执法部门置于一种被动地位。为了纠正公款吃喝而疲于奔命,在某种意义上,显示出了有关部门对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的无招。而在那些惯于公款吃喝者看来,这恰恰正是相关部门威严缺失的表现。这难道不是有关部门对不正之风的示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