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三角频道11月10日消息:出租车司机在宾馆、饭店前停车候客需要向宾馆交纳"候客停车费",这是在许多地方都存在的"潜规则"。然而日前杭州市交通局、市旅游委员会、物价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五局(委)联合发文破除了这一"陋规",严禁任何单位违规收取候客停车费,违规的单位将被有关部门查处。
近年来,杭州市一些宾馆、酒店和娱乐场所违规向出租车收取候客停车费的现象愈演愈烈。据杭州市交通局调查,目前违规收费的现象主要包括两类情况:一是部分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擅自对其门口自有广场及紧挨经营场所的人行道、公共道路候客的出租车发放停车证,违法收取每车每月30-300元不等的停车费,对未获停车证或不肯支付停车费的出租车,则不准其停车候客;二是少数高档宾馆、饭店与部分出租车企业签订协议,向上述公司的部分出租车发放候客停车证,虽未收取停车费,但不允许其它出租车候客经营。
由于候客停车要交费,出现了部分有停车证的出租车垄断经营的现象,造成了行业不公平竞争,扰乱了出租车经营秩序。出租车司机之间为争抢生意、司机与保安之间为收取停车费引发冲突,甚至酿成治安事件。夜班出租车司机赵明告诉记者,他曾经在一家娱乐场所前候客,由于没有交"候车费",门口的保安就不让他停车,双方发生争执,差点动手。
根据新的规定,严禁宾馆、饭店、医院、商厦、文化娱乐场所等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向出租车收取候客停车费和其它任何形式的非法收费,应根据经营场所停车场地及周边道路交通状况,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设置专门的"出租车候客区域",凡出租车均可进入候客区有序候客。
据了解,目前,杭州市大多数公共、娱乐场所已经停止向出租车收取候客停车费,但仍有个别单位没有严格执行规定,对此有关部门表示一但查实将采取严厉措施进行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