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煤矿出事故,接着便有汇报上来说,这个煤矿是‘五证一照’齐全的。现在我要反问的是,既然‘五证一照’齐全,为什么还会出事?‘五证一照’自然包含安全生产合格证,究竟是哪个部门、哪个人核发的证照,必须查清楚!”11月9日下午,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中共贵州省委十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联系该省纳雍县群力煤矿发生的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对全省的安全生产进行严厉问责。(据新华社11月10日电)
11月8日13时44分,贵州省纳雍县群力煤矿发生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5名矿工遇难。有关部门反馈,该矿证照齐全,也就是说,具备了合法煤矿必须有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煤炭企业主要经营者安全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
石宗源的厉声质问震耳发聩,值得让人深思。来自新华社的报道说,去年贵州省产煤超过1亿吨,但产自完全有安全保障的矿井的煤炭还不到其中的一半。换句话说,没有安全保障或保障能力不足的也在明里暗里采矿。证照不全、偷采矿产者自然在严惩之列,但持有“五证一照”齐全的合法手续,却又事故不断,这背后究竟又隐藏着怎样的猫腻?这也正是石宗源愤懑斥责要求彻查的原因。
综观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煤矿安全事故,笔者认为,安全事故经常发生在“五证一照”齐全的煤矿,原因大抵有以下几点:
其一,煤矿持有的是假的真证照。一些煤矿本身并不具备采矿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但受利益驱使,想方设法“俘获”了审批证照的相关人员,官煤勾结,沆瀣一气,自然便披上了“五证一照”的合法外衣。2005年,国务院曾在全国大规模清理官员入股煤矿,要求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官员和国企领导一个月内撤出投资。这一特别规定施行后,仅四川当年便有149名官员登记从煤矿撤资,撤资金额达8298万元,另外,检察机关还立案查处58名涉煤贪官。但是一次清理,必定有狡猾的漏网之鱼。由于有了“五证一照”的遮掩,加之官员的庇护,这些拥有假的真证照的矿主违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更是明目张胆,如此以来,事故频发也就并非奇怪了。石宗源要求彻查这样证照齐全的冒牌货,应该说击中了当前一些煤矿监管的软肋。
其二,煤矿持有真证照但履职不力。一些煤矿重视于每年“五证一照”的年检,但年检一过,便对安全管理和投入有所懈怠和放松,并未按“五证一照”上的要求作业,以致于违章操作不断。像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特大瓦斯爆炸,166名矿工遇难,此前,安检员曾3次汇报瓦斯超标均无人理睬。像河南陕县煤矿“7·29”透水事件,69名矿工安全脱险,依靠的是压风管道和通信线路的畅通,然而,这也正是煤矿安全装备基本的法定要求。如果所有的煤矿在证照齐全后,都能严格按照法定要求来操作,那将减少多大的人员伤亡。
其三,上级部门证照审批后却疏于跟踪监管。一些上级主管部门重审批,轻管理,下基层安全检查走马观花,使安全监管流于了表面和形式。产生这种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煤矿生产安全与审批监管部门无连带责任。为此,必须实行“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办法,“一竿子插到底”,把风险、责任层层明确到部门和人头上,让其既行使证照审批权,更要考虑如何切实担负起事后的安全监管责任,考虑监管不力发生事故后个人所承担的严重后果。这样可最大程度地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防止“一签了之”。
每一起矿难的背后,都是诸多鲜活生命的消逝,都是诸多家庭的破碎,都是诸多亲朋无尽的思念与伤痛。为了让矿工的鲜血不再白流,为了遏制住一起接一起事故的发生,揭开“证照齐全却事故不断”背后的猫腻,彻查其中的“人祸”因素,或许,这也正是可以告慰死难矿工和让更多的矿工安全生产生活的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