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三角频道11月13日消息:昨天,市消保委发出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大学生消费者,办理信用卡时要充分考虑自身经济条件和需求,量力而行,以防个人信用留下“不良记录”。
近期,市消保委陆续接到一些大学生家长的来电,反映自己的孩子缺乏节制能力,在办理信用卡后挡不住时尚消费的诱惑,无节制的消费常常透支,向同学和家长借钱还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市消保委在消费提示中分析道,对于大学生消费者来说,信用卡是把“双刃剑”:合理使用信用卡能够培养大学生们正确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理财技巧;但大学生的主要生活来源仍然依靠父母,部分学生家庭经济并不宽裕,盲目跟风办卡、高额透支消费的不理性行为,不仅会让自己成为“负翁”,而且还造成“子债父还”的情况,令原本拮据的家庭经济“雪上加霜”。
为此,市消保委提醒广大大学生消费者,要树立使用信用卡必须承担诚实守信的信用责任;办卡前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条件和实际消费需求,不要一味追求高透支额度;办卡后要问清使用规则,透支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足额还款。市消保委同时还发出呼吁,沪上银行不能盲目推销信用卡,要切实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向大学生推销信用卡的同时,要明确告知他们刷卡消费背后需要承担的信用责任和面临的消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