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三角频道11月13日消息:“离婚都3年了,怎么突然冒出一张80万元的借条……”昨天下午,33岁的绍兴人陈然,在电话那头有点郁闷地对记者说,他想通过司法途径,对前妻的“借条”进行鉴定。
记者随即联系了陈然家所在的属地绍兴市越城区法院,发现近段时间来,他们受理了多起因离婚引发的“借条”案。
3年来,陈然和前妻在不同的城市生活和工作,用陈然的话说,“几乎连碰到她的机会都没有”。但最近,他突然收到前妻发来的一份电子邮件,内容很简单,就是她觉得在IT业工作的陈然混得不错,要他还80万元,不然就拿着欠条去法院。
陈然想不明白:都是陈年往事了,前妻还要“炒冷饭”,且当初已分割了财产;其次,要真被这个“借条”给“钉”上,又怎么向新婚妻子交代。
陈然的前一段婚姻维持了两年,他说自己对写“借条”的事记不清了:“那时感情好,刚结婚不久,好像写过一张5万元的借条,也不是我自愿的,她撒娇说要是离婚,要赔偿她‘青春损失费’5万元之类的。我想也就是写着玩玩,但怎么也不可能有80万元,我哪有这么多钱。”昨天,在记者建议下,他决定先找律师咨询一下。
记者昨在越城区法院了解到,很多因感情纠葛产生的“借条”,理由五花八门:有写“青春损失费”的,有写“分手费”的,还有是同居时签下的“感情欠条”,分手后再来讨要的。
从“借条”内容看,案情都很简单,数额也很清晰,但真伪却很难辨认。法官提醒,两个人感情好的时候,觉得彼此说什么做什么都无所谓,但一旦发生纠纷,婚姻“触礁”,这些“借条”带来的债务就说不清楚了,当事人最好想清楚了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