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高县野市乡水口村的罗水林一家于去年8月开始享受每人每月30元的低保,今年1月,罗水林在乡政府的帮扶下,办起了养猪场,家庭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前不久,经该村群众低保评审团评议后,认为罗水林的生活水平已超过了享受低保的条件,取消了他的低保待遇。今年以来,该县经群众评审团评议,已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294户,新增低保户283户。这是该县采纳委员建议,实行城乡低保群众评审团制度所取得的可喜成效。
过去,该县城乡低保工作不透明,群众意见很大。对此,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县政协全会上,李桃明委员提交了一份关于《推行群众评审团制度,严把城乡低保关》的提案。提案建议在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中推行群众评审团制度,以发挥群众对低保工作的监督。
该提案得到了承办单位县民政部门的重视和采纳。该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全面实行群众评审团制度的实施方案》,在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设立群众评审团,由居民(村民)选举或推荐20至40名德高望重的老党员、离退休老同志以及有责任心的群众代表组成,要求每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每个月由群众评审团对所有新、老低保对象进行一次评议,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员予以清退,达到条件的予以增加。目前,该县已成立城乡低保工作群众评审团102个,确保了全县城乡低保工作“应保尽保、应退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