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特征 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 魏武) 从副省长、副主席、副市(州、盟、区)长到省市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从高校、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和国企领导到科技部部长、卫生部部长……在中国各级国家政权组织中,到处可以看到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身影。
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3.1万人,他们对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
“中共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培养选拔非中共干部工作,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非中共干部的作用,保证非中共领导干部对其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中央统战部新闻发言人庄聪生说。
“非中共干部在各自领导岗位上有职有权有责,承担了许多重要工作,贡献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庄聪生说。
为保证非中共干部有职有权,中共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2005年和2006年,中共中央相继颁发了两个5号文件,对新形势下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一步履行职能,拓展了广阔空间。
中国政府15日发表的《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说,截至2006年底,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部委办、直属局担任领导职务副职18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24人;全国397个市(州、盟、区)人民政府中有356人担任副市(州、盟、区)长;有35人担任省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有141人担任地市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
“培养使用非中共干部,是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体现,也是实行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组织保证。”庄聪生说。
2007年,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万钢和陈竺分别担任国务院科技部部长、卫生部部长职务。庄聪生指出,举荐非中共人士担任高级领导职务特别是政府部门的正职,这是民主政治建设和多党合作事业的需要,必将对各个层面的民主政治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据介绍,有关部门举荐非中共领导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既要考虑其广泛的代表性,又要注重他们履行职责的能力,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万钢和陈竺当然是这方面的典范。”庄聪生说。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报告时明确表示,要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
“随着多党合作事业的推进,非中共干部将会更多地被使用。”庄聪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