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200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检察发现超期羁押33643人,经提出纠正意见已纠正33398人;各个诉讼环节新发生的超期羁押逐年大幅度减少,从2003年的24921人下降到2006年的210人,今年1至9月仅为47人。
据统计,2003年1月至2007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审查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16458件,监督纠正提请和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783人,年均2481人,是2002年的1.9倍;对罪犯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收押、释放,违反规定使用械具或禁闭等各类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6125人次,共纠正25155件。
各级监所检察部门在监督工作中,注重把纠正违法行为同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结合起来。2003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共查办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2775件3149人。
同时,全国检察机关监所部门办理涉及监管场所各类案件的工作进一步加强,依法打击罪犯又犯罪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严厉惩治行凶、暴狱、破坏监管改造秩序、脱逃犯罪和牢头狱霸,2003年以来,共审查起诉10557件159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