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冯梦龙《智囊》卷三《上智部·通简·朱博》记载,西汉成帝时,武官出身的朱博做了翼州刺史。一次外出巡视,地方官吏和老百姓数百人拦道告状。一老从事将情况告诉朱博,请他滞留该县处理。朱博心中明白这位从事是要探试自己的处事能力,便让他明文告示:想告县级官吏的人,各自到自己郡里去告,本刺史不直接监察这一级官吏;想告郡守、邑宰一级官吏的人,等本刺史巡视回到治所再来告;其他那些打官司举盗贼的事情,则到各个相应衙门去反映。告示一出,四五百人顷刻散去。谁都没有想到朱博应变能力这样强。朱博后来调查发现,果然是那名老从事唆使百姓聚众拦道,遂“杀此吏”。毛泽东读后批注:“此吏亦可不杀,教以改过,调改他职可也。”
《上智部·通简》中还记载了朱博的另一件事,这件事则得到了毛泽东的赞赏。长陵大姓中有个人叫尚方禁,年轻时盗人妻被砍伤面颊。官府功曹受了贿赂,不仅没有革除尚方禁,反调他作守尉。朱博听到此事,召见尚方禁,故意问他脸上的伤疤是怎么来的。尚自知朱博已知实情,连忙叩头据实禀报。朱博笑道:“我想为你洗雪耻辱,你愿意为我效力吗?”尚惊喜道:“万死不辞。”于是,朱博让他作耳目。这样,尚方禁经常破获盗劫等犯罪活动,很见成效,后升至县令。后来,朱博又召见那位功曹,一一列举尚方禁等人的事,痛加斥责,令他将自己受贿之事全部写下来。功曹惶恐万状,详记所有为奸为贪为贼之事。朱博也要他改过自新,然后拔刀将他所写罪状裁成纸屑。这位功曹从此以后战战兢兢,尽心尽力,办事再不敢有任何差错。毛泽东读到这里,批注曰“使人改过自效”。
两件事,情形不同,性质类似,均属怎样对待犯过错的部下问题。毛泽东不同意朱博杀掉有意为难他的老从事,认为把他“调改他职”就可以了;对朱博起用尚方禁和那位功曹,则表示肯定。两个批语,表明毛泽东很重视为官者“教人改过”的处事方法。《智囊》里紧接“朱博”之后有一条“韩裒”,说北朝周文帝时,北雍州刺史韩裒为平息境内盗贼,通过暗访,具列盗贼姓名于簿,然后张榜告示:“凡盗可急来首,尽今月不首者,显戮之,籍其妻子以赏前首者。”于是,“旬月间盗悉出首。裒取簿质对,不爽,并原其罪,许自新。由是群盗屏息。”毛泽东读至此,又批道“使人改过”。
人贵能改过。在毛泽东看来,人之所贵,不仅在自己“能改过”,而且在能“使人改过”、“教人改过”。他是从领导者、为官者如何对待“有过者”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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