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将扩大能源品种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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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负责人表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2007年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筹备阶段,主要是研究全国经济普查的总体方案;2008年为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组建国家及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进行普查试点,部署并落实普查方案,完成单位清查工作,为普查填报登记工作的开始做好准备;2009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10年为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的课题研究阶段。
这位负责人指出,凡在中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据介绍,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除农业以外的19个国民经济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和875个行业小类,涉及普查对象约有800万个各类单位和3000多万个个体经营户,可谓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普查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
据统计,国家和各地区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共依法查处虚报、瞒报、拒报等普查数据的案件5377起,对普查活动中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