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交强险私下打折泛滥成业内公开秘密
“交强险850返300现金。”法定强制保险交强险的打折促销条幅在本市回龙观一带出现。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除了上述公然出现的打折现象以外,保监会严禁打折的交强险在私底下打折几乎就是行业内的“公开秘密”。此外,在外地的中介公司甚至可能拿到更低的交强险价格。(《北京晨报》11月21日)
交强险打折成保险业内的“公开秘密”,其实曝出了该项保险费率成保险公司暴利的“公开秘密”。如果按交强险费率“总体上不盈不亏”的制定原则,是根本不会存在中介公司的——没有哪一家公司会干无利可图的事。现在,保险公司将其中一部分利润让渡给了中介,中介还可给车主打折,可见其间的利润空间之大。
交强险打折泛滥也验证了北京律师孙勇的交强险“暴利”之说。他在今年4月向保监会提起行政复议时算过一笔账,根据交强险平均费用、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投保率,得出每年交强险的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同时,他根据2003年到2005年三年的机动车事故平均数计算,每年的赔偿额不超过200亿元,即使再加上每年200亿元的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业务的成本,交强险每年至少有400亿元的“利润”。他特别强调,支持他结论的这些基础数据都是官方公布的。
交强险是一个公益性特点鲜明的险种,实行强制性投保和强制性承保。现在看来,当初保险公司无利可图拒保或积极性不高消极承保的担心显然多虑了,正因为具有强制性,且利润空间很大,反倒成了众多保险公司眼里的香饽饽,于是,打折成了吸引客户、业内竞争最有效的手段,中介也应运而生。与此同时,“丛林法则”亦将费率的暴利实质暴露在公众面前。
耐人寻味的是,对于交强险打折现象,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之前已经发布了各项部门规章,三令五申地要求不允许交强险打折。另一方面就是提醒消费者,要通过保险公司的正规途径购买交强险,对于中介网点则要考察其资质,图一时便宜可能有理赔难风险,甚至有中介卷款而逃的现象。从此表态可以看出,保监会并未对打折现象进行反思,更未意识到交强险费率的偏高,或是意识到了不愿承认。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既然能打折,就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就明显地违背了交强险费率“总体上不盈不亏”的国家政策精神。“部门规章”、“三令五申”其实是扬汤止沸,或是仅仅做给人看的。
对于交强险费率的制定,比较一致的观点是,保险公司在厘定交强险费率时只能考虑成本因素,不设定预期利润率,即费率构成中不含利润。也就是说,不盈不亏原则体现在费率制定环节,而不是简单等同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结果。现在看来,交强险的费率已远远高于成本因素,更有着不为人知的高额利润。
交强险是一个准公共产品,国家除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外,《道路交通法》还规定,“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公共财政补一块,交强险费率本应该是很低的,但现实是政府投入不见进入,交强险反倒成了保险公司的“摇钱树”。有人说,保费打折了也是好事,殊不知这其实是消费者自己吃自己的“回扣”。负责监管责任的保监会承诺,待交强险实施一段后调整费率,现在都一年半了还看不见动静,而现在的费率就是保监会主持制定的,自己否定自己有时候是很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