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三角频道11月22日消息:浙江省延续20多年的暂住证制度将逐步淡出。20日,嘉兴平湖市新埭镇60位外来务工人员获得了当地政府发放的“居住证”,成为该省第一批“新居民”,将在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
1987年开始,浙江实施暂住证制度。到去年,该省已有外来人员1458万人。去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下发,提出“改革农民工登记管理办法,加快相关立法修改,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取消暂住证制度,实行居住证制度”。今年,嘉兴市和宁波的慈溪市成为改革试点城市。able>-->
昨日,嘉兴新居民事务局综合处负责人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嘉兴市居住证分临时居住证、居住证两种,居住证又按条件分普通人员类、专业人员类。根据居住证的不同类别,嘉兴“新居民”享受的优惠政策也有所差别——持临时居住证的人员,可免费享受公共机构就业服务,享有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等;持普通居住证人员可享受政府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参评“优秀人才”、“劳模先进”等,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公办学校就读可减半收取借读费等;专业人员类居住证持有者,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借读费,可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持证15年以上并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落户。“持最高等级居住证的,与本地居民的待遇已基本一致。”嘉兴新居民事务局人士说。
“如果说原来农民工与城市居民有10分距离,现在缩小到三四分了。”浙江省劳动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根生说,居住证制度改革能使进城务工人员产生认同感、归属感,加速城市化进程。不过他认为,实现农民工、城市居民完全平等要靠政策倾斜,更应消除隐藏在身份背后的文化隔阂,改变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陈旧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