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三角频道11月23日消息:银行卡失窃后,持卡人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于身份证连同丢失,储户按银行的要求办理了口头挂失。几日后,卡上的2.7万元钱仍被人冒名领走。为此,储户一纸诉状将银行告到了法院。
事件回放
挂失卡被取走2.7万元
今年8月17日,江苏省徐州市某公司职员刘某家中失窃,他的一张工资银行卡和身份证被盗。刘先生随即来到开户行办理挂失手续。因身份证丢失,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他只能办理口头挂失,5天后才能办理正式挂失。当日,刘先生成功办理了口头挂失。
5天后,当他到银行办理正式挂失时却发现,自己卡里的2.7万元钱不翼而飞。银行查询后得知,20日上午一男子拿着刘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到银行办理了密码挂失手续,并对银行卡密码进行了重置处理,然后从该行的另一储蓄网点将钱取走。
事件调查口头挂失期限为5天
刘先生认为自己已办理过口头挂失,银行却未尽谨慎审查义务,未能保障自己的资金安全,遂要求银行赔偿。而银行则认为,刘的存款被冒领,属于刑事案件,刘应向公安机关报案。银行还认为,凭身份证和银行卡进行重置密码并支款是可行的,且银行不能确定领款人不是刘某本人。
据记者从银行方面了解到,一般银行卡口头挂失期限为5天,5天内不办理正式挂失,口头挂失就会失效;在办理口头挂失或正式挂失后,银行会将客户的资金冻结。另外,依据储蓄管理条例,储户的存折或银行卡若丢失,在办理挂失手续7天后,才能支取存款或进行密码重置。而本案中,行为取款人办理了密码挂失后,随即给予了重置,这导致刘某原本办理的口头挂失5天有效期成为空谈。日前,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银行一次性付给刘人民币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