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近经中央组织部和相关部委会签并经国务院批转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将被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未能完成减排目标的地方党政一把手将被“一票否决”和追究责任。作为《减排考核办法》配套文件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也同时出台,三个文件构成了“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工作的三大体系。
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被纳入“十一五”期间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并在考核体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是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模式的一个重大转变———从长期以来以GDP为核心的考核模式转向以GOD(化学需氧量,为主要污染物的主要组成部分)为核心的考核模式。
政绩考核仿佛一根指挥棒,对地方政府的施政行为和利益追求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在传统以GDP为核心的考核模式支配下,许多地方政府对于包括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在内的环境保护工作不但不热心,而且往往怀有强烈的排斥情绪,认为环境保护是发展经济的绊脚石,重视环保工作只会影响GDP的增长,最终影响自己的政绩表现。而一旦政绩考核转向以GOD为核心,地方政府的“兴趣点”和“兴奋点”也将随之转向。据报道,《减排考核办法》刚刚出台,一些地方“环保不达标的紧张气息急遽高涨”,个别省份甚至可能出台规定,“哪个地市完不成减排任务,地市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对我们这个多年来环保工作一直处于“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地位的国家来说,环保工作的目标今非昔比,在地方政府眼里变得如此重要,能够迅速给地方政府带来现实的压力,无疑是一个了不起的积极变化。
但是,与转型社会中的其他积极变化一样,对于政绩考核将由以GDP为核心转向以GOD为核心,我们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过于乐观。首先,一项考核活动要得到科学的结果,必须保证考核手段的科学性,以得出科学可靠的数据及相关指标。有关部门官员相信,《减排统计办法》和《减排监测办法》包含有科学的统计监测手段,能通过对一系列指标的控制与测定,直接统计地方在GOD减排上的数量,而据称“目前地方对付的办法,还没有想出来”。言下之意,某些地方政府将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地在GDP数字上弄虚作假,大玩“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游戏了。这样的估计未免过于乐观。在新的考核体系下,地方政府当然会更看重GOD,然而,按照这位官员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对GOD的统计实际上仍然要以对GDP的统计为基础,既然他们以前可以在GDP上做文章,那么现在为何不能继续在GOD上做文章,以求获得高分呢?
大量历史经验和改革实践表明,越是重大的变化,往往越是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将减排目标纳入政绩考核大约也不会例外。因此,除了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手段,以确保其科学性,还应当根据环保工作的特点,在公众参与和社会综合治理上下更多的工夫。因为环保问题本质上也是一个权利、利益的问题,一个社会公平的问题。逐步将更多环保指标引入政绩考核,必然触及一些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在传统格局中的实际利益。就此,应依法保障公众在环境事务上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发挥人大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权力和权利主体在环境治理问题上的监督、制约作用。只有这样,科学发展观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我们才能实现由单纯强调GDP数字增长的发展,向以经济成长、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为依归的经济、社会、人文齐头并进的科学发展的大踏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