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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能源定价以市场调节为主导
2007年12月04日 10:45:0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中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能源法》的起草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在国家发改委能源办的官方网站上征求社会意见。 中新社发 俄国庆 摄 中新网12月4日电 中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近日正式对外公布,征求意见稿将能源定价原则表述为:建立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 征求意见稿表示,国家按照有利于反映能源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原则,建立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 意见稿规定,自然垄断经营的能源输送管网的输送价格及关系公共利益的重要能源产品和服务价格,将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并逐步推行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节约资源和减少环境损害的价格管制制度。 意见稿还表示,国家积极培育和规范能源市场,发挥市场在能源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从事能源开发利用活动。
来源:
中新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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