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在十七大报告中一经提出,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成为各界议论的重要民生话题之一。中央提出这一重大举措的深意何在?究竟创造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增加百姓的财产性收入?如何实现财产性收入的理性和持续增长?带着一系列百姓关心的问题,本期人民论坛《特别策划》邀请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探讨、解读。配合本期策划,人民论坛同时进行了“千人问卷”调查。
据权威数据显示,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构成中的比例并不高,只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基数虽小,但增长潜力很大。近年来,有些地方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工资收入的增长速度。“财产性收入快速提升将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大趋势。”一位国家统计局官员如此乐观地预测。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提出,体现了国强,更是为了民富。居民不但能从劳动中获得相应的收入,而且能从自己拥有的财产中获得相应的财富增长。这样做,有利于拓宽居民增加收入的渠道,使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体现了发展成果由群众分享的理念,也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
有恒产者有恒心。鼓励财产性收入,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也是为了增加中等收入者的比重,使社会结构趋于“橄榄型”的合理分布,从而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采访中,许多学者也提出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比如财产性收入是否会加大贫富差距?如何靠理顺初次分配的公平来保证财产性收入的合理性?广大的农民朋友又如何从土地这一重要的财产中获得应有的收入或收益?等等。这些崭新的视角和理性的提醒,为我们深入认识财产性收入提供了新的思路。
无论如何,鼓励财产性收入只是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但不是最终目标。正像一位专家所说的那样,鼓励财产性收入只是我们的起点,决不是我们的终点,我们的终点是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