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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市长就洪洞矿难向全市人民道歉
2007年12月12日 08:27:4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人民网临汾12月11日专电 今日,人民网收到山西省临汾市市长李天太致临汾市人民的公开道歉信,李天太就“12·5”事故向临汾市人民公开道歉。全文如下: 全市415万父老乡亲: 2007年12月5日23时15分,我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5人死亡。这起矿难,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教训极为惨痛。作为一市之长,我没有做好工作,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感到十分痛心和愧疚,难辞其咎,愿意接受组织给予的任何处分。此时此刻,我心情十分沉重,深感愧对105名死难的矿工,愧对105个破碎的家庭。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不幸遇难的矿工表示沉痛哀悼,向忍受巨大悲痛的死难者家属致以深深的歉意。12月9日,我已向国务院调查组和山西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深刻检查,现在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这起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充分说明我市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和明显漏洞,我连日来彻夜难眠,内疚不安,再三自责。认真分析临汾煤炭生产的现状,深刻反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觉得履职尽责不够,工作差距很大,辜负了领导的重托和人民的期盼。通过反思,发生这起事故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一是煤矿生产管理再不加强,惨痛教训就不能深刻汲取。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存在着“三违”、“三超”问题,严重超层越界开采、私自打临时密闭逃避监管、劳动用工管理混乱、违规使用小三轮车,以极其隐蔽的手段逃避监管部门的检查。发生事故,蓄意迟报,盲目组织自行抢救,造成次生事故发生,扩大了事故伤亡。矿主利欲熏心,漠视生命,置矿工生命安全于不顾,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矿工安全知识和自救能力缺乏,最终酿成了惨痛的事故。这就说明政府部门的复产验收工作不细致,隐患排查不扎实,为事故发生埋下严重隐患。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基层,但也反映了市、县两级政府及煤炭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流于形式,管理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二是监管工作再不强化,安全形势就不能稳定好转。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对责任落实缺乏系统科学的长效机制,监管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把市政府安排的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位,开展隐患排查行动不细致、不严格、层级责任不落实,致使煤矿长期监管缺失。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具体职能部门,但却充分暴露出市、县两级政府在抓安全生产上力度不够大、督查不够细、惩罚不够严的突出问题。 三是惩罚并举的措施再不强硬,就无法杜绝事故发生。今年“3·28”余家岭煤矿事故、“5·5”蒲邓煤矿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处理了37名相关责任人,重处重判了不法矿主,但警示意义和震慑作用没有显现出来。不用重典,不下猛药,监管部门只监督不管理的作风就难以改变,矿主只要钱不要命的行径就无法有效遏制,许多煤矿违法盲目生产的现象就难以杜绝。 这就迫切需要市政府健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煤炭企业管理和处罚的措施再硬一点、招数再多一点,确实履行好监管的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我没有履行好安全管理的职责,部署不够周密细致,检查不够到位,工作存在着差距,没有维护好矿工的生命安全,愧对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愧对人民群众的嘱托。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政府将痛定思痛,绝不让这次血的教训付诸东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这一主题,举一反三,完善措施,强化管理,痛下决心做好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临汾市安全形势得到根本好转。当前,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第一,用铁的意志“严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2·5”事故之后,市政府立即下发紧急通知,对全市所有煤矿进行停产整顿,违者吊销执照。这次排查行动,要做好“三查”、“三落实”:一查煤矿生产是否规范有序,看安全规程落实没有;二查监管机制是否科学健全,看责任主体落实没有;三查领导责任制是否全面建立,看层级责任落实没有。当前,对所有煤矿的生产条件、安全措施、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排查的重点是违法违规生产的矿井、地质资料存在疑点的矿井、劳动用工管理混乱的煤矿、“一通三防”不达标的煤矿。安全隐患一日不排查,煤炭生产就一日不复产;整改措施一日不到位,复工复产就一日不验收。 第二,用铁的手腕“严治”,开展煤炭生产专项整治。 针对“12·5”特大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在严格排查的基础上,分步骤、分阶段进行专项整治。整治工作要做好“三核查”、“三纠正”:一是对煤矿的井田面积重新进行核查,纠正井田面积不实、工作面不清晰、超层越界开采的问题;二是对监管队伍进行核查,对监管能力不强、工作不力、不负责的干部进行清理,纠正徇私舞弊、监管人员与矿主同流合污的问题;三是核查煤矿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纠正落实制度有偏差、执行规章有折扣的问题。市政府决定,在临汾市人民政府网站开通市长信箱,开通煤炭安全隐患市长举报专线,全面征询各类举报线索,重奖举报人。同时,成立由市监委和纠风办牵头的煤炭监管督导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果断处理,不留后患。为了深刻汲取这次事故的教训,市政府决定将每月的5号确定为安全生产警示日,每逢5号,由市政府组织开展反思活动,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第三,用铁的决心“严管”,建立煤矿安全监管体系。 把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三建立”、“三到位”:一是建立矿内监管体系,完善已经强制推行的下派安全生产副矿长和安全监管员制度,对安全生产全程监管,确保主体监管到位;二是建立行业监管体系,公开招聘煤炭学校毕业生,充实和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实行领导干部包县、包矿责任制和安全监察员轮岗制,确保行业监管到位;三是建立政府监管体系,重点落实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持之以恒地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确保工作部署到位。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反馈举报和督查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机制,切实解决“落实难到位、严格不起来”的问题。 第四,用铁的纪律“严惩”,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强化“三种意识”、落实“三种责任”:一是树立“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意识,落实各级行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人本意识,落实县、乡、村三级干部管理责任;三是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矿主、具体管理人员、技术操作人员和安全工作人员的责任。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制,严明奖惩措施。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对于责任不落实的层级领导和煤矿矿主严惩不贷。 第五,用铁的措施“严关”,推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结合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安全生产大整治,抓好“三个整合”:一是对储藏量小、生产工艺落后、安全设施差的矿井实施关闭整合;二是对发现安全隐患两次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矿井实施关闭整合;三是对超层越界、私采滥挖的非法矿井实施关闭整合。通过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探索“三条路子”:一是走规模化发展之路,引进大集团,组建大企业,兼并、收购、托管中小煤矿企业,提高煤炭行业整体素质;二是走科学化发展之路,全面推进采煤方法改革,强制推广机械化综采,提高煤炭采掘水平;三是走生态化发展之路,建立煤炭企业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开发资源、谁绿化环境”的思路,促使煤炭企业确立生态发展的观念,办社会事业,回报社会。 临汾因煤而发展,但又为煤所困扰,走出事故阴影,消除不良影响,需要我们倍加努力工作。为了告慰死者,我有责任抓好安全工作,为广大矿工撑起安全一片天;为了报答组织的关心和帮助,我有信心励精图治,克难攻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回报临汾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我有义务保临汾这片土地平安,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临汾市市长李天太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编辑:
吕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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