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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将出台政策对闲置房地产用地征缴增值地价
2007年12月13日 07:35:3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记者昨天(12日)获悉,为贯彻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精神,国土资源部将于近期出台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在内用地有偿使用,并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征缴增值地价。 配套政策正在制订之中 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提出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等多项意见。 对此,国土资源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向上海证券报表示,根据会议精神,国土部门已经在制订相关规定,以切实改变当前土地利用粗放现状。 据悉,今后我国将积极探索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在内土地有偿使用。同时,在土地使用标准方面,制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标准。并且,我国还将严格闲置土地处置,除了征收土地闲置费外,还将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征缴增值地价。 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或“招拍挂” “自80年代,我国自深圳开始实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革以来,基本确定了经营性用地有偿化使用的思路,在这一点上没有过多争论。”我国资深土地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说。 但是我国对于基础设施用地却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明显带有经营收益性质,其用地却是无偿划拨取得,并没有体现土地的性质。”严金明说,本质上没有体现其经济性,所以在实际上中存在大手大脚、粗放使用的现象。“例如,有些地方建大广场、宽马路,或者是很宽的隔离带等等。” 因此,国务院会议提出“积极探索基础设施用地的有偿使用,对其中经营性用地先实行有偿使用”对于节约集约用地很有意义。严金明分析指出,在实际操作中,基础设施用地的有偿使用可能会套用当前“招拍挂”模式。 中国土地学会理事长、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邹玉川则表示,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的具体操作方法除直接“招拍挂”外,也可以通过评估的方式操作。但是,“毋庸置疑,今后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已经步入有偿化改革之路。” 整治农村集体土地非法流转 记者注意到,国务院会议要求加强农民住宅建设管理,农民住宅建设用地应首先安排利用空闲地、闲置宅基地,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还规定,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 对此,邹玉川告诉记者,这些要求都是防止农村集体土地的非法流转。 “所谓‘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政策或法律概念,而是相对于城镇商品住宅产权的一种大众说法。”严金明告诉记者,在现有土地管理规定中,城镇居民购买的所谓“小产权房”是无法可依的,其实质也是农村集体土地的非法流转问题。记者注意到,不久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10个部门决定全面调查全市的“小产权房”,并对规划不允许的新建的“小产权房”予以强制拆除和回填。 虽然,“目前我国在农村集体用地管理方面还有一些空白,但这并不意味着其非法流转就合法。”严金明说。(于祥明)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研究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会议指出,近来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有蔓延上升之势,必须坚决遏制。会议强调:(一)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二)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严禁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三)严格控制集体建设用地规模,禁止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四)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以租代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刹住乱占滥用农用地之风。>>>点击详细 全国违法用地底数基本摸清 初步圈定58个违法违规重点地区 目前,全国已初步圈定土地违法违规重点地区58个,其中12个作为国土资源部直接督促整改重点,46个作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督促整改重点;初步圈定典型违法案件251件,其中国土资源部圈定37件,各省(区、市)圈定214件,将由国土资源部和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直接查办和跟踪督办。 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量前9月同比增加29% 大连再次曝光6家违法用地单位 已罚款或拆除 建设部国土部将联手调控房地产用地要有保有减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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