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军委批准,四总部近日颁发《关于加强军队经费使用管理廉政监督的意见》。这是加强军队经费使用管理廉政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有效防止发生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和经济案件,确保经费使用依法、安全、廉洁、高效,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充分体现了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费管理、提高保障效益的一贯要求,指出各级要充分认识经费是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特别是用于军事斗争准备的经费,是关系国家安危和民族存亡的“安全线”,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廉政监督就是保科学发展、保战斗力、保打赢。《意见》剖析了经费使用管理及廉政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阐述了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廉政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了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管理廉政监督工作机制;提出了积极推行经费使用管理公开透明,特别是针对经费的计划审批权主要集中在军级以上领导机关的情况,强调经费使用管理要适度公开,对公开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环节、公开的方式方法、组织实施的主体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不断完善供应保障标准制度,严格落实经费使用管理内控、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开展经费使用管理廉政监督工作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各项经费,不得擅自变通,不得侵占、截留或挪用。《意见》特别强调和重申:不准挤占装备研制、采购经费,不准挤占战备工程、战备物资储备经费,不准提留、挪用事业经费,不准克扣人员生活费,不准挪用党团费。这“五不准”作为经费使用管理的“高压线”,谁也不能触摸;作为财经纪律的“禁区”,谁也不能越雷池一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要处理当事人,也要追究失职失察领导的责任;对集体违规决策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检查人员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把经费使用管理廉政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经费使用管理廉政监督情况汇报,支持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履行监督职能,及时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纪委要协助党委抓好经费使用管理廉政监督工作,定期召开由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廉政监督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部署工作,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机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经费使用管理的廉政监督工作。各级领导特别是主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端正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思想,防止和克服本位主义、名利思想。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经费管理秩序,加强廉政监督,促进部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