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片:这是七台河东风煤矿被炸塌的出煤口(2005年11月28日摄)。新华社记者 崔峰 摄
一个拖了两年之久、国务院直接过问的大案,却迟迟不见处理责任人,这本身就是非常值得怀疑的事情。而如今,当地案件当地审,又让我们怎能相信法院能排除一切干扰依法及时判决此案呢?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特大矿难,15日由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11名矿难责任人提起公诉。此前,由于迟迟未处理责任人,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专门过问此事,并提出质问。(12月15日《法制晚报》)
2005年11月27日,黑龙江龙煤集团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特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71人死亡、4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93万余元。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出具的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属重大责任事故,东风煤矿矿长马金光等11名责任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在2005年12月13日,该案件所有责任人都已被警方刑拘,但2006年8月28日,所有责任人全部被取保候审。日前获知这一惊人的消息,李毅中气愤地说:“我是事故调查组组长,有权力责问事故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快两年了,为什么还没有处理结果?”有了李毅中这愤怒的一问,所有责任人才于11月26日被再次刑拘,次日被逮捕。
对此,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王姓副院长回应:“这个案件太敏感。”一名被告人代理律师说:“不能不说这里面有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分,只是都不愿意承认罢了。”请注意,在“有地方保护主义的成分”、“这个案件太敏感”的背景下,这个全国瞩目、两年未决的大案,如今仍然交由案发地的七台河市所属法院审理,不得不让人们对案件是否能秉公办理存有疑虑。
七台河一位周姓市民愤慨地说,这起特大矿难责任人的处理竟拖延了两年时间,至少说明相关部门对171个生命的漠视,让人怀疑存在徇私舞弊行为。而如今,当地案件当地审,又让我们怎能相信法院能排除一切干扰依法及时判决此案呢?此案之所以能拖延两年,里面的猫腻有待于深入彻查。而媒体多次披露的煤矿矿主和地方官员“狼狈为奸”的故事,更让人们忧心忡忡,会不会成为新进展中的新阻力呢?
一个拖了两年之久、国务院直接过问的大案,迟迟不见处理责任人,这本身就是非常值得怀疑的事情。从以往的教训来看,地方保护和地方非法干扰,是长期以来困扰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因素,而在此次特大矿难案件办理中司法权力迟迟不能归位的现象,实际上是我国当前部分地方司法机关在旧有体制束缚下难以独立行使权力痼疾的集中表现。
所以,在我看来,诸如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特大矿难之类的大案要案,理应实行异地审理制度,以最大限度地排除地方干扰。事实上,对于一些在全国影响很大的案件和高官腐败案,都已在实行异地审理制,有助于依法处理、杜绝可能发生的徇私舞弊。那么,东风煤矿“11·27”特大矿难,为何不交由七台河市之外的司法部门来异地查办呢?(吴杭民)
七台河矿难查处追踪:案件在公安、检察部门间"徘徊"
矿难发生两年间,因为补充证据等原因,案件一直在公安、检察机关两家之间“徘徊”。
据七台河有关部门介绍,公安、检察机关对这起案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差,行动迟缓,是导致案件办理迟缓的原因之一。
李毅中质问:七台河矿难责任人为何两年还未处理?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11月22日再次质疑:“11.27”事故发生快两年了,移送司法机关的10多名责任人,为何还没有得到处理?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如何判刑等都应该向社会公布,希望早点把处理结果透明地公布。
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表态:一定要记住“11.27”事故的教训,事故中该处理的干部已经处理,但造成矿难的主要责任人移交检察院后却还没有得到处理,逍遥法外,怎么得了?不能睁只眼闭只眼,要好好查!
除了李毅中,还有谁会追问七台河
七台河矿难事故两周年之际,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特意到事故矿井东风煤矿走访。当他了解到,包括矿长在内的11名事故责任人还没有得到处理时,这位长年奔波在安全生产第一线的领导不禁感到非常愤怒。他当即请黑龙江省有关领导了解此事,其后的反馈是,“大家都觉得很奇怪,谁都不清楚怎么回事”。
七台河矿难责任人两年还未处理? 要有向人民交代的问责
“七台河案”真的就这样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