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被告人全都表示“要上诉”
法庭宣判后,审判长依次询问4名被告人“是否上诉”,4名被告均不约而同地表示要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告人邬桂华听到询问,毫不犹豫地表示“要上诉”。当审判长询问到被告人张煊兵时,张犹豫了一下后小声地说“要上诉”。被告人郑艺敏面部僵硬,也表示“要上诉”。
[死者家属]
坏人伏法后我要放声去高歌
走出法庭后,被害人卢文庆的妻子钟传英伴着父母回到家中。走进昏暗的家中,悬挂在墙上的卢文庆遗像立即引起钟传英的泪水。钟传英站在一条凳子上,轻轻取下丈夫的遗像,坐在沙发上后一下子号啕大哭起来:“老卢啊,老卢啊!你可以睁开眼了。邬桂华那个坏人被判处死刑了。”镶嵌遗像的镜框玻璃上淌满了泪水。
悲喜交加的钟传英在苦苦等待6年之后,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钟传英有点骄傲地告诉我们:“从今以后,我要到老年大学去学音乐,唱歌。你知不知道,我当年还是很出名的歌手。等邬桂华伏法以后,我会重新回到能一展歌喉的地方去高歌。”
死者儿子当庭怒斥买凶大老板
邬桂华买凶杀人案经宜宾警方侦破移送检察机关后,宜宾市检察院于2007年9月6日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月27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这起震惊全国的大案进行了公开审理。9月27日上午9时30分,被告人邬桂华、张煊兵、李国华、郑艺敏被押上被告席。4名被告共聘请了7名律师为其辩护,被害人卢文庆的父母、妻子、儿子和一名代理律师与7名被告律师形成两大阵势。
宜宾市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邬桂华、李国华、张煊兵、郑艺敏等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邬桂华对检察机关指控事实予以否认。其他几个被告也百般推脱,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向法庭提出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被害人卢文庆的儿子卢钟志义愤填膺地说:“谁来给我父亲一个重生的机会?”卢钟志回忆了父亲被害后一家人的悲惨生活,并怒斥邬桂华。卢钟志的发言立即引起旁听群众共鸣。
为了讨还血债,被害人卢文庆的亲属向被告人邬桂华等人提出了高达105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